為保障在學校食堂用餐師生的食品安全,防範學校群體性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發生,根據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下發《2010年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吉林省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于2010年3月—4月重點開展了對學校食堂的專項整頓。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4月20日—27日對吉林省長春、松原兩個地區的部分學校食堂進行了專項抽檢。本次抽檢,根據地域特點、學校規模和食堂分級化管理情況的不同,分別對市區、縣區、城鄉結合部和鄉鎮有學生用餐的12家大、中、小學食堂進行了抽檢。
從檢查情況看,各地、各級、各類學校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視,都建立了食品衛生安全組織,實行了校長負責制,實現了主要領導親自抓,主管領導具體抓,相關人員抓具體的穩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模式。被檢學校食堂均有有效許可證,基本能按許可項目進行經營,從業人員有健康體檢合格證,並進行了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多數學校食堂能夠做到餐具洗刷消毒設施運轉正常,程序、溫度、消毒時間符合要求,執行了《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實現了食品原材料的“可溯源性”,所採購的食用油進貨渠道正規,均有檢驗合格證明材料。
本次檢查也發現,個別學校對食堂硬體設施投入不足、重視程度不高,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安全隱患。針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現場予以指導並責令學校限期整改。通過檢查,進一步強化了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提高了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為廣大在校用餐師生提供了更為可靠的食品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