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國家林業局召開林業信訪案件集中查處督辦調研動員會,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國家信訪局有關負責人出席。會議要求把解決林業信訪問題作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關注民生,加強林業依法行政,促進社會和諧的具體措施,在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堅持統籌協調好國家利益和農民利益的關係,堅持完善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把信訪問題及時妥善地解決在基層。
為加大森林資源監管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涉案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林農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林業科學發展的政策和機制,國家林業局近期聯合國家信訪局開展了林業信訪案件集中查處活動。目前,活動正有序開展,已有部分省區向國家林業局上報了案件查處情況。按照活動安排,國家林業局近期將派出由森林資源管理司(監督辦)等9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的3個工作組,赴有關省區就亂砍濫伐、林權糾紛、退耕還林等方面的案件查處情況開展督辦調研。
張建龍在動員會上説,當前林業改革發展面臨千載難逢的新形勢、新局面,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正處在全面推開、不斷深入的關鍵時期,政策體系正在形成,支持林業發展的合力正在壯大。高度關注並及時解決林業信訪案件,直接關係到維護林農的合法權益,關係到林業改革的成敗,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根基。要把此次信訪案件督辦調研作為了解林業現實問題的重要途徑和完善林業科學發展政策機制的重要契機,放到林業建設大局的高度來抓。
張建龍對做好林業信訪案件督辦調研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形成督辦調研合力。加強相互間的溝通聯絡,強化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各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熟悉地方情況、與地方聯絡緊密的作用,與基層林業部門密切配合,力求實效。
二要認真組織督辦調研,把案件查處落到實處。要把督辦工作與貫徹落實中央林業工作會議精神結合,與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結合,與督促地方林業部門規範案件查辦程序結合,緊緊圍繞信訪反映的問題深入實地調查核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做好信訪群眾的解釋、疏導和教育工作,確保件件有落實,件件有回音。要通過集中查處活動,督促地方政府把林業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下大力氣解決林業改革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各工作組要堅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深入群眾,了解林業信訪問題發生的經濟社會背景,剖析信訪案件發生的政策制度根源,研究總結其特點、規律和經驗,完善林業政策制度,同時也為當前《森林法》修改提供參考,形成林業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為林業改革營造良好環境。
三要嚴格組織紀律,落實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各個督辦調研組要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六不準”、“森林資源管理檢查十項紀律”以及廉政建設各項規定,輕車簡從,不接受超標準接待,確保各項要求執行到位。
國家信訪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信訪工作是政府和群眾溝通的橋梁和紐帶,也是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手段。國家林業局歷來高度重視群眾來信來訪並將信訪工作作為推動現代林業發展的重要措施,近年來在制度保障方面和體制機制建設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國家信訪局將一如既往地支持林業工作,進一步加大與國家林業局的合作力度,增進互相了解,共同推進現代林業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
2009年,全國共發生林業行政案件29.75萬起,查處29.38萬起,查處率為98.74%,發生總量呈現較大幅度下降趨勢,比2008年減少5.62萬起,下降了15.89%,但林業信訪案件總量有小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