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從5月1日起,由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環保部門,電力部門聯合對全市非煤礦山開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行動,確保實現按期關閉344座小非煤礦山,打造500家以上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企業,實現地下開採礦山100%機械通風,露天開採礦山100%實現機械鏟裝,完成天然氣管道隱患整治128處以上;非煤礦山生産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6%以上,較大事故控制在2起以內,杜絕重大以上生産安全事故的目標。
通知同時要求,對下列礦山依法實施取締關閉:一是未依法取得地質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營業執照和安全資格證書等證照,擅自從事礦産資源勘查和開採的;二是不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有關礦種最小開採規模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産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安全生産條件的;三是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在限期內未完善有關手續的;私挖濫採、超層越界開採的;在地質災害影響範圍內,存在重大安全威脅的;危庫、險庫未按要求治理或治理後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