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國土資源部著重從創新管理方式和監管方法入手,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
全面梳理規範性文件,從源頭上防範商業賄賂的發生。近年來,我部開展了四次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廢止行政法規2件、規範性文件及法律法規適用解釋的函覆34件。針對薄弱環節,明確了需要完善或新出臺的制度和規範,列出了任務項目及完成時間。針對監督制約行政權力、規範操作程序、實行政務公開,已出臺或即將出臺一批規章制度。
加強對權力運行重點環節和部位的監督。先後取消了七成的行政審批事項,行政審批一律實行內部集體會審制度。出臺了《國土資源部內網行政審批暫行規定》,對網上審批程序、時限、監督、紀律、要求等方面作出嚴格規定。實現了土地、礦産項目由政務大廳統一受理,接辦分離,網上報批、網上公佈。
創新管理方式,提高監管效能。建立了集遙感影像、監測變化信息、土地利用現狀圖于一體的全國土地利用“一張圖”和土地“批、供、用、補、查”綜合電子信息監管平臺,實行建設用地全程動態監管。對礦業權、對土地出讓合同實行統一配號。推進國土資源管理信息公開。集成全國各地的建設用地和礦業權出讓信息、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示公告。
查找漏洞,完善制度。針對土地出讓和礦業權出讓易出現問題的環節,部認真研究,深刻剖析,向中央治賄辦報送了《土地出讓領域治理商業賄賂難點及對策研究報告》和《礦業權出讓領域治理商業賄賂難點及對策研究報告》,提出了對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