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貴州省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鄉鎮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有關事宜的通知》,從積極穩慎推進鄉鎮機構改革、選好配強鄉鎮領導班子、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培訓和鍛鍊、強化鄉鎮幹部隊伍管理、清理和規範各種評比達標活動、堅持把鄉鎮基層作為黨政幹部培養選拔的重要來源、支持鼓勵鄉鎮幹部安心基層工作7個方面,提出了加強鄉鎮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25條政策措施。
通知指出,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積極穩慎推進鄉鎮機構改革。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理順職責關係,創新體制機制,優化機構和崗位設置,嚴格控制人員編制,賦予鄉鎮履行職能必要的事權和財權,合理明確垂直管理機構,推動鄉鎮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建立精幹高效的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通知要求,在加強優秀年輕幹部選拔培養的同時,要堅持領導班子老中青年齡結構合理配備,注意發揮各年齡段幹部的作用,切實防止幹部任職年齡“一刀切”。要統籌抓好鄉鎮黨政正職培訓,有針對性地選派鄉鎮幹部到上級機關、經濟相對發達地區、企事業單位等挂職鍛鍊,組織外出參觀學習,拓寬視野、開闊思路、提升能力。
通知強調,要強化民主測評在年度考核中的作用,採取鄉鎮幹部、“兩代表一委員”、村(居)幹部和服務對象民主評議、民主測評等方式,對鄉鎮領導班子和幹部進行年度考核。充分發揮擔任縣級黨委管理的非領導職務人員的作用,切實防止“走讀”現象。各地不得違規審批停薪留職、帶薪創業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
要積極採取妥善措施,繼續在鄉鎮和全縣總編制均有空編的縣(市、區、特區)開展從優秀村幹部、到基層服務的優秀高校畢業生中定向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嚴格規範借用鄉鎮幹部工作,確保鄉鎮工作力量。認真清理和規範對鄉鎮的各種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活動,不得違規設定“一票否決”事項。垂直管理站所幹部的選拔任用、職稱評聘、工作調動等方面,要事先充分徵求鄉鎮黨委的意見,主管部門黨委(黨組)在任用或推薦鄉鎮垂直管理機構負責人時,應與鄉鎮黨委事先進行溝通並徵得同意。
通知要求,要把鄉鎮基層作為黨政幹部培養選拔的重要來源,積極建立和創新從基層遴選幹部機制,注意從基層一線、特別是從鄉鎮選拔幹部到各級機關工作和公開選拔各級領導幹部。省、市級機關要積極開展在縣鄉基層一線遴選工作人員和面向鄉鎮領導幹部公開選拔省、市機關領導幹部等工作。選拔擔任鄉鎮黨政正職,一般應有鄉鎮領導班子領導崗位一年以上任職經歷或三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省直機關招錄公務員,一般應面向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公開招考。創新縣、鄉幹部之間合理流動工作機制,關心和愛護鄉鎮基層幹部,認真落實津補貼和年休假制度,積極幫助解決鄉鎮幹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