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行醫、藥價奇高、虛假醫療廣告、服務態度惡劣……都是長期為群眾所詬病的醫療機構的不良執業行為。記者6月22日從海南省衛生廳了解到,從今年9月1日開始,省衛生部門將採取積分管理制度,加強醫療服務監督工作,規範醫療機構執業行為。
據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醫療機構一般的不良執業行為一直游離于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處罰和管理之外,造成了衛生行政部門想管管不了的尷尬局面。因此,省衛生廳借鑒並引入交警部門的駕駛員扣分制度,醫療機構一旦分值扣完,即取消執業資格。
根據《辦法》的具體規定,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的分值,按照違法違規的情節輕重設置為1分、2分、4分、6分、12分等5個檔次。最低扣分檔次1次記扣1分的有10種情形,最高扣分檔次1次記扣12分的有8種情形。這8種情形中包括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於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抗拒衛生行政部門執法或者拒不改正違法違規行為的,等等。
凡在記分週期內扣完分值的,將取消執業資格。如校驗期為一年的醫療機構,年內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積超過12分的,給予6個月暫緩校驗期,並責成整改;超過18分的,或者在暫緩校驗期內,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積超過6分的,不能通過校驗,並按規定程序登出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根據《辦法》規定,針對醫療機構的不良執業行為,海南省實行分級和屬地化管理,每半年向社會公開各醫療機構積分變化情況,以方便公眾監督。(記者范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