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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簽署發表談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30日   來源:商務部網站

    2010年6月29日,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領導人在重慶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今天就此發表談話指出,框架協議是兩岸遵循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結合兩岸經濟發展的現狀和特點,按照平等互惠原則簽署的經濟合作協議。它充分兼顧兩岸特色,是兩岸推進經濟全面深入合作的特殊安排。框架協議的簽署標誌著兩岸經濟關係進入了制度化合作的新的發展階段。框架協議將開創兩岸經濟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新格局,為兩岸攜手參與新一輪國際競爭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為兩岸經濟關係逐步實現正常化,並向未來更加自由化的方向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商務部發言人表示,兩岸簽署框架協議是兩岸經貿交流經過30多年互惠互補、相互依存發展的必然結果。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快速發展,特別是2008年5月以來,兩岸關係實現歷史性轉折,中斷近十年的兩會協商得以恢復,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基本實現,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更加密切,兩岸共同認識到,互為重要經貿夥伴的大陸與台灣,不應置身於全球區域經濟合作的潮流之外,兩岸同胞期盼建立制度化經濟合作的願望日益增強。

    商務部發言人説,兩岸簽署框架協議,旨在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與其他區域經濟合作協議相比,框架協議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框架協議是具有鮮明的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協議。一是雙方著眼于兩岸全局利益,做到了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務實協商、合理安排;二是雙方著眼于兩岸經濟發展的需要,充分考慮彼此關切,結合兩岸産業互補性,達成了一個規模大、覆蓋面廣的早期收穫計劃,兩岸民眾得以儘早享受貿易自由化的利益;三是大陸方面充分理解台灣經濟和社會的現狀,著眼兩岸經濟長遠發展,未涉及台灣弱勢産業、農産品開放和大陸勞務人員輸臺等問題,體現了大陸方面最大的誠意和善意。

    第二,框架協議是開放、漸進的經濟合作協議。框架協議規定,兩岸將在框架協議生效後繼續商簽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多個單項協議,逐步推進兩岸間的進一步開放,最大限度實現兩岸經濟優勢互補,互利雙贏。

    第三,框架協議是全面、綜合的經濟合作協議。框架協議的內容涵蓋了兩岸間的主要經濟活動,確定了未來兩岸經濟合作的基本結構和發展規劃。框架協議既關注協議簽署後帶來的即時的經濟效益,關注兩岸産業國際競爭力的提高,更關注兩岸經濟的長遠發展,關注兩岸人民的福祉。

    發言人最後指出,框架協議的簽署為兩岸經濟合作搭建了一個制度化的平臺,但這只是兩岸制度化合作的開始。今後,兩會專家將根據框架協議的規定儘快完成各單項協議的協商,不斷豐富和完善框架協議的內容,務實推動兩岸在各領域建立相應的合作機制,讓兩岸人民全面感受到貿易投資更加自由、便利的好處。

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在渝舉行 簽署兩項合作協議

    6月29日上午9時,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在重慶舉行,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會談中將就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兩會後續商談議題等交換意見。這是陳雲林(右)和江丙坤(左)在會談前握手。新華社記者 陳建力 攝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全文)

海峽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議(全文)

 

    6月29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重慶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海峽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議》。新華社記者 陳建力 攝

    新華社重慶6月29日電(記者張勇 趙博 張琴)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29日在重慶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五次領導人會談。雙方就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議進行了磋商,回顧了兩會所簽協議的執行情況,討論了兩會第六次會談議題規劃及會務合作等事宜。 >>>詳細閱讀

海基會協商代表團抵達重慶 受到海協會會長歡迎

    6月28日,由江丙坤董事長率領的海基會協商代表團一行抵達下榻的重慶申基索菲特大酒店,受到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的熱情歡迎。這是陳雲林(前左)和江丙坤(前右)在歡迎儀式上握手。新華社記者 陳建力 攝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的海基會協商代表團28日中午抵達重慶並下榻申基索菲特大酒店,受到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的熱情歡迎。

    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將於29日在重慶舉行。此次會談將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以及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議。

    陳雲林在歡迎儀式上表示,這兩項協議是在世界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情況下所呈現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下,為了提高中華民族的國際競爭力,兩岸共同採取的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舉措。相信兩岸一定能夠通過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議,推動兩岸關係揭開一個新的歷史篇章。 >>>詳細閱讀

兩會在渝舉行預備性磋商 為簽署兩項協議作準備

    6月28日,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右)、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左)領銜進行磋商。當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重慶舉行預備性磋商,就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議進行最後準備,以提交29日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正式簽署。新華社記者 陳誠 攝

    海協會與海基會28日下午在重慶舉行預備性磋商,就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議進行最後準備,以提交29日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正式簽署。

    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領銜進行磋商。

    鄭立中在磋商開始前的致辭中表示,兩岸同胞高度關切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商談進程。經過半年不懈努力,兩會專家終於在近日完成了ECFA的業務磋商,對協議文本和附件均達成一致。兩岸同胞對此高度肯定,認為協商成果為兩岸同胞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有利於深化經濟合作,有利於實現兩岸經濟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有利於共同應對區域經濟一體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提升兩岸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為此,我們深感欣慰也備受鼓舞。與此同時,對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議也達成高度一致。>>>詳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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