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通化市紀委在全市全面推行村級重大事項“4+2”工作法,實現了農村重大事項集體決策、“民主定事”。截至目前,該市村級組織運用“4+2”工作法民主決策重大事項1277項,群眾滿意率達94%。
“4”就是“四議”,村級重大事項由黨支部提議、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決議;“2”就是“二公開”,決議要公開,實施結果要公開。2009年初,駝腰嶺鎮寶善村決定修築攔河壩。村兩委啟用“4+2”工作法促進民主決策,大家暢所欲言,全村代表一致通過該項目。此項工程解決了寶善村500多畝水田的灌溉問題,是群眾拍手稱快的一項民心工程。村幹部説,以前村“兩委”班子定的事,群眾以為有啥“暗箱操作”,事情一攤開,民意順了,事兒辦了,幹部也好當了。
自從有了簡單易行的流程圖、無處不在的監督、真實全面的公開後,鄉村幹部認識到,照章辦事就是保護自己,就是維護集體和群眾利益。梅河口市海龍鎮紅星村想招商引資一戶企業,壯大集體經濟。村兩委會依據“4+2”工作法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前期的村支部提議、村兩委商議、黨員大會審議都順利通過,沒想到在最後的村民代表表決時卻“卡了殼”。理由很充分:該項目會嚴重污染環境。村書記杜永清説,儘管項目黃了,但民心順了,村幹部為民的意識也更強了。
“4+2”工作法的推行,使重大事項由“幹部命題”變成“村民審題”,村民擔心的幹部辦事糊塗、財物管理不清的問題得到較好解決。在梅河口市中和鎮東夏村村部,編有號碼的光碟整齊地排放在文件櫃裏。據村幹部介紹,這是幾年來集體討論決策村裏重大事項的錄像資料,他們採取這種辦法存檔,是為了更方便群眾監督。(呂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