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土資源部了解到,為支持礦山企業提高礦産資源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以下簡稱“三率”),日前,財政部與國土資源部聯合出臺了《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根據規定,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獎勵礦山企業提高“三率”以及實施礦産資源領域循環經濟發展示範工程。
《辦法》規定,獎勵資金採取“以獎代補”方式,重點支持通過運用新技術、採用新工藝、加強管理,“三率”指標高於規定標準,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取得顯著成效的礦山企業。評定指標為企業前三年度因“三率”超過規定標準而增加的礦産品銷售收入和用於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直接投資金額兩項指標綜合計算所得。
《辦法》規定,申請示範工程資金的礦山企業應符合礦産資源規劃及以下條件:一是技術方法先進,具有規模效應,示範效果顯著,可大幅度提高資源利用水平;二是有關工作已納入礦山企業發展規劃,確保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得到及時有效開展,且具有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三是礦山企業在相關領域和專業具有較強的技術優勢和創新能力,具備必備的人才條件、技術裝備和組織管理能力。(周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