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重金屬污染防治部際聯席會議在京召開。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強調,要堅定不移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始終秉持環保為民的服務理念,突出重點,完善政策,嚴格執法,讓人民群眾遠離重金屬污染危害。
周生賢説,去年以來,我國發生多起重金屬污染事件,威脅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我國重金屬污染是在長期的礦産開採、加工以及工業化過程中累積形成的,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口增長、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加快推進,涉重金屬行業仍保持一定的增長勢頭,由此帶來的重金屬污染壓力將有增無減。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就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我們必須深刻認識重金屬污染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緊迫感,把思想認識統一到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凝心聚力實現重金屬污染防治目標。
周生賢指出,為有效遏制重金屬污染事件高發勢頭,去年以來,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迅速開展重金屬污染企業專項檢查。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出動執法人員9.2萬人次,檢查涉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企業9123家,查處環境違法企業2183家,其中取締關閉231家、停産整治641家。今年的聯合專項行動,再次全面排查重金屬排污企業10896家,其中有960家企業被列為重點整治對象。同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了涉及鉛、汞、鎘、鉻、砷等重金屬污染防治技術標準、政策措施和管理規定,制定了涉及含砷、鉛、汞、鉻、鎘等重金屬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産品名錄。今年6月,在各部門各地區的積極支持和大力配合下,由環境保護部牽頭的《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2010~2015年)》編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程序報經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規劃》的實施,將有利於進一步優化涉重金屬産業結構,完善重金屬污染防治體系、事故應急體系及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體系等三大監管體系,為實現污染源綜合防治水平大幅度提升,突發重金屬污染事件顯著減少,重點防控區環境質量有所好轉,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奠定堅實基礎。
周生賢強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必須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突出抓好重點防控地區、重點防控行業和重點防控企業,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完善政策措施,依靠科技進步和嚴格執法監督,紮實深入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和諧穩定。重點要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充分發揮重金屬污染防治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實施進程,把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有關省(區、市)和各部門,實行目標責任制;定期召開部際聯席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各省(區、市)政府要實行“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確保規劃任務按期完成,對完不成任務的地區和部門,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二要突出重點,綜合整治。下大力氣整治重點防控地區、重點防控行業的重金屬排放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徹底取締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電鍍、小製革、小冶煉等落後工藝裝備和生産能力,對未完成淘汰落後産能任務、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的地區和企業,暫停其新增重點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審批。嚴肅查處重金屬排放企業的違法建設行為,未經環評審批的建設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和生産。進一步規範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管理,督促重金屬排放企業建立特徵污染物産生、排放臺賬和日常監測制度,定期報告監測結果,並向社會公佈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督促企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規範原料、産品、廢棄物堆放場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重點防控企業開展清潔生産審核。三要受理投訴,認真查處。認真梳理有關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污染問題的投訴、舉報和信訪案件,嚴厲查處危害群眾健康、社會反響強烈的重金屬污染突出問題。對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處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産整頓;對超標排放的,依法給予高限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對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責令停産整頓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對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一律取締關閉;對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一律取締;對歷史遺留的重金屬廢物堆場,統籌謀劃,妥善予以解決。四要制定辦法,嚴格考核。抓緊研究制定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將重金屬污染防治成效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作為政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會議由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主持。
會上,環境保護部、中宣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安全生産監管總局等13個部門及內蒙古、江蘇、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雲南、陜西、甘肅、青海等14個省(區)政府分管領導對《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2010~2015年)》進行了深入細緻討論,並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會議原則通過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2010~2015年)》,決定經進一步修改後報國務院批准實施。
重金屬污染防治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代表,環境保護部有關司局、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