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7月20日發佈《關於確定2010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上調2010年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上限,即由公積金繳存職工及其單位每月共同繳存公積金的最高值。新的繳存上限為2906元,比2009公積金年度增加了224元。
7月20日,公積金中心提醒廣大市民,7月份職工月繳存額以2009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2682元為繳存上限的,儘快辦理補繳及繳存基數變更手續。
根據北京市統計局近日公佈的最新數據,2009年北京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8444元,即每月4037元。2010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的繳存額上限是按照市統計局公佈的2009年北京市職工人均月工資的300%,分別乘以12%的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的。原則上不允許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突破繳存額上限。照此計算,2010年度新的繳存上限為2906元。
6月30日,公積金中心曾發出通知,每年7月1日起執行新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由於2009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數據尚未公佈,因此,2010住房公積金年度跨年清冊核定工作暫以2009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上限2682元為準,待新的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公佈後,月繳存額上限再行調整。
自2007年以來,北京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上限額度連年提高。北京市2007年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8%,但最高繳存比例由原來的10%提高到12%。2008年,全市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為12%,繳存上限額度也從2166元提高至2392元。由於市統計局公佈的北京市職工人均工資不斷提高,2009年住房公積金年度中,最高繳存額度再次提高至2682元。
關於確定2010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房公積金髮〔2010〕27號
各分中心、管理部及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關於2010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公積金髮〔2010〕24號)的規定,現將2010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上限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0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上限為2906元。原則上不允許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突破繳存額上限。
二、2010住房公積金年度跨年調整,職工月繳存額以2009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2682元為繳存上限的,儘快辦理補繳及繳存基數變更手續。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