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農業部:推進草原司法解釋制定工作座談會召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27日   來源:農業部網站

    為維護草原生態安全,促進草原可持續發展,加快推進破壞草原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的制定工作,2010年7月22日,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裏市聯合召開了推進草原司法解釋制定工作座談會。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副主任劉加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偉新、農業部産業政策與法規司副司長王樂君、農業部畜牧業司草原處處長李維薇、最高人民檢察院處長王慶豹等出席會議並做講話,內蒙古自治區、黑龍江省、吉林省草原監理部門以及內蒙古呼倫貝爾市9個旗(市)農牧、草原監理和公、檢、法部門的同志參加了座談。

    座談會上,代表們交流了各地近年來貫徹落實草原法律法規的基本經驗,客觀分析了在查處打擊破壞草原違法行為方面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深入研究了強化依法治草的關鍵性法律措施,科學提出了推進草原司法解釋工作的具體意見和建議。

    代表們普遍認為,草原是我國重要的戰略資源,是維護生態安全、保障生産發展、構建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但當前草原保護的形勢非常嚴峻。受經濟利益的驅動和錯誤的糧食安全觀影響,違法開墾、採礦、挖沙、取土、採石等嚴重破壞草原植被的行為呈日益加劇的態勢,造成草原面積銳減,草畜矛盾突出,草原資源和生態環境嚴重破壞。

    代表們指出,儘管各地近年來在打擊開墾草原等破壞草原資源的違法行為方面做了積極的探索,但也明顯感覺到由於相關法律缺乏草原違法犯罪行為的具體量刑標準,導致草原違法案件難以向司法部門移交,司法部門也難以受理、難以定罪判刑,使得一些違法者有恃無恐。

    代表們強烈要求,必須儘快制定出臺草原司法解釋,加強草原法與刑法的銜接,重點明確開墾和非法使用草原“入罪”的具體量刑標準,以及“非法佔用草原、改變草原用途”的法律內涵。代表們大多數贊成將20畝作為追究開墾草原和非法使用草原的“入罪”量刑標準。代表們還建議在草原司法解釋中明確監理機構的法律地位、草原內涵等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部門領導表示,通過會前調研和本次座談,對保護草原的重要性和開墾等破壞草原行為的危害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對當前草原執法和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難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他們對司法解釋的具體條文從專業角度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並表示,要把推進草原司法解釋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內容,加大力度、加緊推進,爭取早日出臺,為草原生態建設和草原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本次座談會之前,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副主任劉加文,還陪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的有關同志,于7月15日-21日在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興安盟和呼倫貝爾市開展了實地調研,並與11個旗(縣)的農牧、草原監理及司法系統的同志進行了專門座談。 

 
 
 相關鏈結
· 專訪農業部副部長危朝安:多管齊下加強農藥監管
· 農業部下發關於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的意見
· 農業部派督導組赴湖北開展農業防汛抗洪救災工作
· 農業部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農藥管理工作的意見
· 農業部:《中國生態大講堂》關注草原生態保護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