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記者從交通運輸部水運局獲悉,上海航運交易所等7家船舶交易服務機構,符合《船舶交易管理規定》要求,成為全國第一批獲批的船舶交易服務機構。
據悉,這7家船舶交易服務機構分別為:上海航運交易所、天津商品交易市場有限公司、天津津海通船舶交易服務有限公司、浙江船舶交易市場有限公司、寧波船舶交易市場有限公司、青島江河海船舶交易服務有限公司、蕪湖市長江船舶交易市場。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船舶交易服務機構應當向上海航運交易所及時報送本機構的船舶交易信息。各船舶交易服務機構不得從事船舶交易經紀活動,船舶交易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洩露交易方的商業秘密,並不得有《船舶交易管理規定》禁止的船舶交易行為。
該負責人強調,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船舶交易的監管。同時,交通運輸(港航)、海事等管理機關應維護船舶交易市場的公正性,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船舶交易營利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