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山洪地質災害
和堰塞湖隱患再排查工作的緊急通知
川府辦發電[2010]4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2010年8月8日淩晨,甘肅省舟曲縣發生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人民生命財産損失慘重。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溫家寶總理率隊親赴災區指揮救災工作。國家防總就做好山洪地質災害防禦工作再次作出重要部署。
今年入汛以來,四川省康定、通江、漢源等地已發生過多起山洪地質災害,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當前,四川省正處在防汛的關鍵時期,山洪地質災害進入高發期,防禦形勢極為嚴峻。為加強山洪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工作,省政府辦公廳已先後下發了《關於組織開展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的通知》(川府辦發電〔2010〕31號)和《關於切實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川府辦發電〔2010〕32號)。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切實避免重大事件發生,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各級各部門務必做到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山洪地質災害防禦工作,堅決杜絕僥倖心理和麻痹思想,要將山洪地質災害和堰塞湖隱患再排查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要嚴格落實山洪地質災害防禦行政首長負責制,加強領導,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將再排查行動的責任分層級落實至鄉(鎮)、村(組),分系統落實至鄉(鎮)級基層機構,確保責任明確到單位、具體到個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同時要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工作及時有力開展。
二、加強排查,儘快整改
各級各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力量開展山洪地質災害和堰塞湖隱患再排查,特別要對山洪地質災害易發、頻發區域再次深入、徹底排查,對每一條人口密集的山洪泥石流溝、每一處人口聚集活動的場所、每一個位於山洪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的工程建設地點都必須重點檢查。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防汛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作,對重點城鎮、鄉村、醫院、學校、水利工程、交通幹道等區域展開業內自查,形成點面結合、縱橫交錯的網格式排查格局,確保不留責任空白、不存排查死角。針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防災措施不完善的,要立即將整改責任落實到單位、明確到個人,限期整改。對必須撤離的要立即組織撤離,對必須治理的要馬上開展治理。對隱患整改措施不落實、防範措施不到位造成因災人員傷亡的,將依法嚴肅追究問責。
三、措施到位,確保安全
(一)加強監測預警,修訂完善預案。水文、氣象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加強分析會商,特別注意加強對山洪、局部強降雨等的監測預報,並注重多渠道、多形式向相關責任主體、社會公眾及時發佈預警信息,確保信息暢通。要根據各地具體實際及時修訂完善預案,特別細化、實化預報、預警、轉移等關鍵環節的內容,務求方案科學、可操作性強。
(二)加強宣傳教育,健全群測群防機制。要健全山洪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機制,充分發揮鄉(鎮)、村組、街道、社區等基層防汛組織在巡查、預報、組織轉移方面的關鍵作用,落實責任人並明確責任內容。要加強防禦避險知識的宣傳,將避險明白卡發放至每戶、每人,使其掌握科學防災避險的方法,提高廣大群眾的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強應急值守,果斷轉移群眾。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和領導帶班制。各級相關部門要加強聯絡協作,建立定期會商制度,共享信息,並將會商結果及時發佈給相關單位、人員。要始終把確保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採取果斷措施,提前轉移山洪災害威脅區、地質災害易發區等區域內的群眾,堅決避免因災造成群死群傷事件。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