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國務院安委會的通知要求,決定從8月1日至10月31日,在交通運輸系統集中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
據了解,專項行動打擊的重點包括:無證、證照不全或資質不符合要求從事生産經營建設的;取締後又擅自生産經營建設或停業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産經營的;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瞞報事故、隱瞞事故真相以及重點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或無證上崗的;抗拒安全監管執法,拒不執行監管部門下達的安全監管監察指令的;未依法嚴格追究事故責任以及責任追究不落實的;存在“三違”現象較多的;非法從事道路水路運輸、出租車運輸的;道路運輸存在超限、超載、超員和運輸船舶存在超限、超載的;長江、渤海灣、瓊州海峽等水域滾裝運輸非法夾帶危險品的;非法從事渡口渡船運輸的;交通建設工程非法分包、轉包以及違章作業的。
交通運輸部強調,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是專項行動的第一責任人,專項行動要做到“四個一律”。對非法生産經營建設和經停産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産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