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對外勞務合作工作,保護好勞務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對外勞務合作管理體制改革精神,8月20日,商務部、外交部聯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出緊急通知。內容如下:
一、請各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對外勞務合作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對外勞務合作監管。
二、進一步強化外派企業責任,監督外派企業落實勞務人員的社會保障和境外管理,嚴禁以仲介的方式外派勞務和不負責任的行為。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必須依照《勞動合同法》與外派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外派勞務人員工資報酬及工作生活條件,建立與外派勞務人員的對話溝通機制,嚴禁將工程項下勞務進行分包。對公民個人因私境外就業應要求其具有境外工作崗位和相關職業資質;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取得境外居留和工作許可;上述材料經境內外公證機關公證和外交機關認證。
三、嚴格控制外派企業派遣勞務人員赴境外從事季節性工作,以及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明顯低於國內同行業水平的崗位工作等風險大的活動,嚴禁外派企業向境外自然人派遣勞務人員,堅決打擊境外機構直接在我境內招收勞務人員的行為,有效控制風險。
四、按照防範和處置境外勞務事件的規定,建立對外投資合作在外人員登記備案制度,完善勞務人員投訴援助機制,加強勞務人員來信來訪和境外勞務事件處置工作。
五、責成有關部門繼續加大對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打擊力度,建立清理整頓外派勞務市場秩序長效工作機制,保持對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高壓態勢,重點查處無勞可務、虛假合同、對外承包工程企業未與勞務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境外工作身份不合法、違規收費和收取押金、推卸管理責任等惡劣行為,對嚴重侵害勞務人員合法權益的案件掛牌督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和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直至依法吊銷經營資格和營業執照,決不姑息,並按時報告處理結果。
六、嚴格執行對外勞務合作不良信用記錄製度,對侵害勞務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曝光並列入黑名單,調動社會監督力量,有效提示風險。
七、加強政府服務,加快建立對外勞務合作服務平臺,強化對勞務人員教育培訓,嚴格對外勞務合作信息管理,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公益廣告、手機短信、以案釋法等方式,普及風險防範和合法維權知識,引導勞務人員通過正規渠道出境工作。
八、請各地人民政府按照對外勞務合作管理體制改革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對外勞務合作管理體制改革創造良好環境,促進對外勞務合作規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