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2006年山西省被確定為全國首批試點省之後,確定了分三步走的計劃。目前,山西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穩步推進,山西省直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工作基本結束,已轉入了第二步分類階段。8月31日,記者從省編辦了解到,今年上半年,省直事業單位,除3個部門外,其他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基本完成。通過清理規範,對事業單位的職責進行了科學界定,特別是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沒有法律、法規授權和黨中央、國務院文件明確規定的,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將其劃入政府部門。對於職責交叉的,予以理順。同時,對現有資源進行了整合,撤並事業單位74個,核減事業編制2827名,其中全額352名,差額1046名,收回政法專項編制72名,核減處級領導職數182名。
在做好清理規範工作的同時,按照中央編辦《關於事業單位分類的指導意見》,結合山西省實際,已擬定了《山西省省直事業單位分類工作方案》《山西省省直事業單位分類目錄》,並經省事業單位改革領導組會議研究審定,工作方案可于近期下達。各市縣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完善了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和分類改革意見,對一些事業單位進行了撤銷、合併或轉企改革,核銷和收回了部分事業編制。各市在清理規範的基礎上還進行了模擬分類,為下一步正式分類奠定了基礎。此外,還積極展開了市縣副縣(處)級以上事業單位認定、市縣財政撥款事業編制總量確認等工作。
從目前狀況看,雖然山西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逐步推進,但市縣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工作進展還很不平衡。為了保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順利推進,省編辦將會加強工作指導,強化督促檢查,推動工作落實。國慶節後,省編委還將進行階段性檢查驗收,爭取年底前全面完成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和分類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