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日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財政部、環保部已同意山西省從火電行業開始,開展二氧化硫排污權的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
在山西省開展二氧化硫排污權的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可彌補單純依靠行政手段的不足,能充分調動排污企業防治污染排放的積極性,促進其加快技術更新。
2002年以來,山西省先後在太原市、大同市、陽泉市相繼開展了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及排污交易的先期試點工作。2009年12月,國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神頭第二發電廠與平朔煤矸石發電有限公司、山西京玉發電有限公司、同煤國電王坪綜合利用電廠等3家新建燃煤電廠簽訂了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合同,涉及二氧化硫排放量1.4萬噸,交易金額近9000萬元,為開展大範圍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積累了豐富經驗。(記者張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