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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辦關於做好2010年國慶節假日旅遊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10日   來源:旅遊局網站

關於做好2010年國慶節假日旅遊工作的通知
假日辦﹝20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2010年國慶節假期即將到來,時逢上海世博會進入最後一個月,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圍繞“2010中國世博旅遊年”這一主線,突出“品質旅遊、歡樂休閒”的假日旅遊主題,精心組織,努力實現“安全、質量、秩序、效益”四統一,營造良好節日氛圍,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假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障假日旅遊安全

    (一)排查隱患。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把保障假日旅遊安全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排查安全隱患。重點檢查交通集散地、旅遊住宿設施、旅遊景區、大型遊覽遊樂設施、旅遊餐飲場所等旅遊活動場所,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嚴防群死群傷等惡性事件發生。要加大對交通安全、衛生食品安全和恐怖襲擊的防控力度,對各旅遊接待單位提出明確要求,有針對性地制訂並落實整改措施。

    (二)嚴格管理。嚴格國慶節假期各類旅遊節慶活動的審查和監管,加強對交通集散地、旅遊住宿設施、旅遊景區、大型遊覽遊樂設施、旅遊餐飲場所等遊客密集場所的安全檢查。公安、交通、鐵道、民航等部門要強化假日旅遊交通等重點環節的動態監管,加強安全警示標誌和警力部署,嚴防重特大旅遊交通事故發生。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要加強運力保障、安全監管和客流疏導,做到安全有序運營,避免大規模遊客滯留,做好因航班延誤、旅客滯留的應急和後續服務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假日旅遊各項預案,強化應急值守,並開展預案演練、現場疏導和人員安檢等工作,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三)加強引導。組織開展對旅遊活動組織者、經營者和一線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全程安全監控,增強對突發事件的預判和處置能力,提高旅遊團隊的安全保障水平。要針對國慶節假期出境遊、自駕遊集中升溫等特點,加強安全信息引導和服務,提高遊客自我防範風險的意識和能力。繼續加大對探險遊等特種旅遊活動的安全引導和提示。

    (四)落實責任。企業和大型活動組織者是假日旅遊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對保障假日旅遊安全負有直接責任,要精心安排、週密部署,把責任落實到位,落實到人。安全監管部門對假日旅遊安全負有監管責任,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産的各項要求,切實防範假日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假日旅遊安全負有領導責任,要充分發揮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及其成員單位的作用,加強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假日旅遊安全中的重大問題。

    二、繁榮假日旅遊市場

    (五)豐富旅遊産品。要認真分析國慶節假日旅遊市場需求的特點和變化,深度開發世博旅遊和其他熱點旅遊線路,將長線度假和中短距離觀光旅遊相結合,大力發展鄉村旅遊、城市周邊度假休閒遊以及紅色旅遊、文化旅遊、民俗旅遊、生態旅遊等特色旅遊産品。旅遊、文化、建設、文物、園林等部門要針對國慶節假日旅遊市場需求特點,積極推進旅遊與文化、體育、教育等深度結合,積極組織推出一批文化內涵突出、參與性強、群眾喜聞樂見的節慶活動和旅遊産品。

    (六)保障市場供給。發展改革、商務、工商、文化等部門要努力保障假日市場商品供給,維護市場物價穩定,引導開展多種文化娛樂活動,豐富人民群眾的假日休閒生活。各地要抓住國慶節假期帶來的市場機遇,進一步活躍假日旅遊市場、拉動國內消費。

    (七)提升服務水平。深入開展誠信旅遊、文明服務活動,引導廣大旅遊接待單位開展誠信服務、文明服務、快速處理投訴服務、出遊信息服務等,提高信息諮詢、運輸售票、住宿餐飲服務、導遊參觀、醫療衛生等服務質量和水平,方便居民假期出遊。重點旅遊景點景區要做好重點地段擴容、安全防護設施修繕、旅遊高峰時段分流等服務工作。

    (八)規範市場秩序。要深入開展“2010旅遊服務質量提升年”等活動,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哄抬物價、“零負團費”、以次充好、強迫消費和違規經營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凈化旅遊市場環境,提升旅遊服務質量。要繼續深入開展規範全國宗教場所燃香等活動,提升文明素質,引導理性消費,共同創建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諧文明的旅遊環境。

    三、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九)強化信息服務。擴大信息發佈渠道和受眾面,提前開展市場預測,動態發佈交通、住宿、遊覽、衛生等出行信息,電視、廣播媒體以及互聯網要及時滾動發佈,引導遊客理性出行、安全旅遊。氣象部門要及時做好天氣預報和出行提示,為群眾出行提供有效的氣象信息服務。對於災害性天氣等信息,各級有關政府部門以及景區都要有一套快速有效的預警發佈機制,以減少災害威脅。

    (十)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通過中央和地方媒體聯動、集中報道與日常報道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各地豐富多彩的旅遊活動和繁榮有序的旅遊市場,弘揚誠信經營和文明旅遊之風,營造祥和喜慶的旅遊氛圍。

    (十一)密切部門協作。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及成員單位要寓管理于服務之中,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密切協作配合,提高工作效能,落實工作責任。全面落實假日期間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置得當。

    四、及早啟動工作機制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及成員單位要切實按照統一工作部署,切實履行職責,早部署、早動員,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及成員單位要堅持主要領導挂帥,出現問題時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各省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和列入全國“十一”假日旅遊統計預報系統的各旅遊城市、景區,要在9月20日前向社會公佈旅遊投訴電話和旅遊諮詢電話。

    (十三)加強督促檢查。各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在9月20日前,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一次旅遊市場和旅遊安全大檢查,有重點地進行各類旅遊應急預案的演練,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和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值守,確保聯絡順暢。

    (十四)確保信息通暢。9月20日前,各省級假日旅遊協調機構要將本地區假日旅遊的市場預測情況、準備工作、有關工作建議等報送全國假日辦,各省級假日辦和列入全國“十一”假日旅遊統計預報系統的各旅遊城市、景區將假日值班電話、旅遊投訴電話和值班負責人姓名、職務和電話號碼一併傳真至全國假日辦。

    聯絡電話:010-65201718,65201735;

    傳 真:010-65201700;

    電子郵箱:jiari@cnta.gov.cn。

    特此通知。

    全國假日旅遊部際協調會議

    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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