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日前對土地增值稅政策作出重大調整,從7月1日起,凡在內蒙古開發建造商品房銷售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均按商品房銷售價格確定預徵率進行預徵土地增值稅。其中,銷售價格超過8000元/平方米以上的,被要求預徵的土地增值稅比率高達6%。
根據內蒙古地稅局公佈的政策,銷售價格不超過3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為1%;銷售價格超過3000元/平方米至4000元/平方米的,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為1.5%;銷售價格超過4000元/平方米至6000元/平方米的,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為2.5%;銷售價格超過6000元/平方米至8000元/平方米的,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為4%;銷售價格超過8000元/平方米以上的,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為6%。
專家表示,提高土地增值稅的預徵率將直接影響到房地産開發企業的現金流,從而有效打擊囤地囤房行為。
自今年4月份“國十條”公佈以來,重慶、青島等地紛紛動用土地增值稅預徵率這一政策工具。6月份國稅總局下發了《關於加強土地增值稅徵管工作的通知》,確定了土地增值稅的預徵底線,並要求各地要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産確定適當的預徵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