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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醫管司修訂醫院工作制度與人員崗位職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27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衛生部部于1982年4月7日、1992年3月7日分別下發的《醫院工作制度》、《醫院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和《醫院工作制度的補充規定》,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對全國各級醫院規範管理,提高醫院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水平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近年來,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經初步統計,我部先後制訂或修訂近百項有關醫院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度過多,制度之間缺少整合,部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等問題造成了許多制度形同虛設。同時,各級醫院內部也存在著一些因制度不明而帶來的問題。如,崗位職責不明確,崗位設置不夠科學合理,規章制度建設無據可循。這些問題已經影響到醫院內涵建設的提升,阻礙了醫院的發展。因此,修訂完善醫院工作制度與人員崗位職責是衛生主管部門對醫院進行科學管理、制度管理、人文管理的必然要求。

    為適應我國醫療事業發展的新形勢和新需要,進一步規範全國醫院管理和運行秩序,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借鑒吸收近年來國內外醫院管理實踐中的新經驗和新成果,結合當前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心任務,公立醫院改革的重點工作以及醫政和醫療服務監管等文件要求,衛生部醫管司組織專家對《醫院工作制度》(1982年4月7日衛生部發佈)、《醫院工作人員職責》(1982年4月7日衛生部發佈)和《醫院工作制度的補充規定(試行)》(1992年3月7日衛生部發佈)進行修訂,形成了《全國醫院工作制度與人員崗位職責》。

    修訂後的《醫院工作制度與人員崗位職責》共收錄醫院工作制度138項,人員崗位職責107項,其中新增工作制度85項,新增崗位職責29項,較全面的反映了近30年來我國醫院管理理念的發展成果。適用於不同等級、類別的醫院,對推動公立醫院改革,提高醫院管理水平,促進醫院管理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

    當然,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現代工作的特點與運行規律,我們將會對現行的規章制度,繼續作出必要的修改、調整、補充,使其日趨完善,更具指導與激勵作用。

    修訂後的《醫院工作制度與人員崗位職責》近日將由人民衛生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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