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白瑪赤林主持召開自治區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管理辦法〉和〈西藏自治區在職省級領導幹部公務車輛管理辦法〉的請示》等。
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常務副主席郝鵬,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常務副主席吳英傑,自治區副主席白瑪才旺、宮蒲光、孟德利、德吉、多托、李昭,自治區主席助理丁業現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為堅決貫徹中央關於進一步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要求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推進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規範化和制度化管理,節約行政成本,倡導低碳經濟,制止奢侈浪費,根據《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我區目前存在的公務車輛未實行編制管理、車型配置未考慮道路交通狀況的改善、現行規定價格不適應市場變化等實際情況,制定《西藏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管理辦法》和《西藏自治區在職省級領導幹部公務車輛管理辦法》十分必要。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管理辦法〉和〈西藏自治區在職省級領導幹部公務車輛管理辦法〉的請示》。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 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