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甘肅省公路局獲悉,為全力做好“十一五”農村公路建設總結及竣工驗收工作,甘肅省公路局在全省推行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六項”管理制度,除了嚴抓工程質量強制性指標外,對參與農村公路建設的施工、監理、設計單位,因自身原因導致重大質量事故或造成重大損失的,除了追究相關責任外,還要列入全省農村公路從業單位黑名單,3年內不準進入全省農村公路建設市場,以此確保農村公路建設質量。
在工程質量強制性指標控制上,農村公路施工在遵守交通運輸部頒布的各項公路工程施工規範、《甘肅省農村公路建設技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同時,還結合甘肅省實際,執行部分技術指標的強制性規定,對違反工程質量相關規定、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建設單位,採取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項目罰款、削減次年建設計劃等措施進行處罰;對參與農村公路建設的施工、監理、設計單位,因自身原因導致重大質量事故或造成重大損失的,除了追究相關責任外,還要列入全省農村公路從業單位黑名單,3年內不準進入全省農村公路建設市場,並在農村公路建設質量曝光臺上予以曝光。(記者 姜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