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擬訂了《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並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等渠道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徵求意見稿》指出,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制度是指將現行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改為按照電力消費量分段定價,居民用電越多,支付的電價水平呈階梯狀逐級遞增的一種電價定價機制。
《徵求意見稿》提出,居民階梯電價將城鄉居民每月用電量按照滿足基本用電需求、正常合理用電需求和滿足較高生活質量用電需求,劃分三個檔次,電價實行分檔累進遞增。第一檔電量按滿足居民基本用電需求確定,電價維持較低價格水平;第二檔電量反映正常合理用電需求,電價逐步調整到彌補電力企業合理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檔電量,體現較高生活質量用電需求,電價反映資源稀缺狀況和環境損害成本。居民階梯電價的電量分檔標準,以省(區、市)為單位,按照覆蓋一定居民用電戶的比率確定。
《徵求意見稿》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第一檔電量分別按照覆蓋70%或80%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電量確定,電價分別為保持基本穩定和每度電提高1分錢;第二檔電量分別按照覆蓋90%或95%居民用戶的電量設置,每度電提價不低於5分錢;第三檔為超過第二檔電量,每度電提價不低於0.20元。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商有關部門,根據本次徵求意見情況,在進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後,印髮指導各地。各地階梯電價具體實施方案,由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指導意見確定。
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既可以使居民電價能夠逐步反映合理的供電成本,以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又兼顧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保障大多數居民用電價格基本穩定。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深入調研借鑒國內外經驗,並廣泛聽取專家學者、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消費者協會以及地方價格主管部門、電力企業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指導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歡迎社會各界踴躍通過信函、傳真或網絡等方式,對該《指導意見》提出意見和建議。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為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