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積極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確保山西省火災形勢的穩定。日前,山西省成立了以副省長張建欣為組長,18家省直屬廳局級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山西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組,在山西省範圍內開展為期6個月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專項行動結束時間為2011年3月31日。
此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是七個方面:一是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情況;二是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抽查情況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三是建築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防火防煙分區及防火間距情況;四是消防設施運行、維護保養情況以及滅火器材配置使用情況;五是建築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情況;六是生産、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場所設置情況;七是生産、銷售、使用領域消防産品的質量情況。
在排查整治中,嚴格執行七個一律:即凡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發現公眾聚集場所採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發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要堅決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將障礙物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