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經偵局、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
聯合部署“禁傳銷、保亞運”專項工作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聯合下發《關於做好“禁傳銷,保亞運”工作的通知》,決定從2010年9月28日至12月15日,在廣東及其周邊六省區開展“禁傳銷,保亞運”專項工作,部署相關地方工商、公安機關加大工作力度,有力整治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為廣州亞運會順利召開營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
《通知》要求,六省區工商、公安機關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專項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 “一盤棋”思想,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組織好“禁傳銷,保亞運”工作。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共同研究,制定統一的工作方案,週密安排,細化措施,加強檢查指導,確保工作落實。
《通知》對打擊傳銷犯罪作出了總體部署。要求深入排查,掌握情況。緊密依託基層組織和有關部門,結合人口普查活動,加強重點區域檢查,及時發現、掌握本地區傳銷活動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從中確定打擊和防範重點;要求重拳出擊,嚴厲查處。堅決打擊以“資本運作”、 “西部開發”、“連鎖銷售”等為幌子以及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傳銷活動。大力整治傳銷活動長期聚集、反復出現的重點地區,堅決依法查處對向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要加強溝通協調,對其他省份的協作請求,及時全力配合,增強打擊和整治的效能。
《通知》強調推進防控傳銷犯罪的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強宣傳,警示群眾。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宣傳資源,通過各種方式廣泛開展宣傳工作,警示教育廣大群眾拒絕傳銷、遠離傳銷,防止被誘騙參與傳銷違法活動,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發佈預警提示;要求化解隱患,確保穩定。堅持打擊與維穩並舉,重在維穩的原則,預警在先,防範在前,及時發現、化解各種隱患,把風險消除在萌芽狀態,解決在當地;要求綜合治理,全面推進。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和“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推動打擊傳銷長效機制建設。同時,進一步加強直銷監管工作,切實維護直銷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