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發佈了2010年1至3季度審計情況統計結果。
2010年1至3季度,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調查)87 124個單位。通過審計,為國家增收節支320.3億元,其中已上交財政187億元,已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38.1億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95.2億元;核減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投資或結算額272.5億元,幫助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挽回或避免損失89.8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事項616件,涉及人員1003人。
全國審計機關共完成對18 449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後,19名被審計領導幹部和108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各級審計機關共出具審計報告77 396份,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7322份,向社會發佈審計結果公告2613篇;提交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共95 495篇,其中被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批示、採用54 326篇次,佔56.9%。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139 543條,其中已被採納93 199條,佔66.8 %。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制定整改措施6155項,建立健全規章制度309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