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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在廣東及其周邊省區開展禁傳銷保亞運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26日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關於做好 “禁傳銷,保亞運”工作的通知

直字 〔2010〕41號

廣東、江西、福建、湖南、廣西、海南省(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經濟檢查、競爭執法)處(局、總隊)、公安廳經偵總隊:

    2010廣州亞運會即將舉行,這是繼上海世博會之後我國承辦的又一項重大國際活動,對於促進亞洲各國體育交流,展示中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建設偉大成就具有重要意義。為營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有力整治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和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決定,從現在起至12月15日,在廣東及其周邊六省區開展“禁傳銷,保亞運”專項工作。現要求如下:

    一、精心組織,迅速部署。六省區工商、公安機關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專項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 “一盤棋”思想,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組織好“禁傳銷,保亞運”工作。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工商、公安機關共同研究,制定統一的工作方案,週密安排,細化措施,加強檢查指導,確保工作落實。

    二、深入排查,掌握情況。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迅速組織力量,開展深入細緻的排查摸底。緊密依託基層組織和有關部門,結合人口普查活動,重點加強對出租屋、旅店等流動人口密集、情況複雜區域的檢查,及時發現、掌握本地區傳銷活動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從中確定打擊和防範重點。

    三、重拳出擊,嚴厲查處。堅決打擊以“資本運作”、“西部開發”、“連鎖銷售”等為幌子以及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傳銷活動;堅決打擊以各種名義誘騙少數民族群眾、退伍軍人、農民工、學生參與的傳銷活動。大力整治傳銷活動長期聚集、反復出現的重點地區,對向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要加強溝通協調,對其他省份的協作請求,及時全力配合,增強打擊和整治的效能。

    四、加強宣傳,警示群眾。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宣傳資源,通過各種方式廣泛開展宣傳工作,警示教育廣大群眾拒絕傳銷、遠離傳銷,防止被誘騙參與傳銷違法活動。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發佈預警提示。

    五、化解隱患,確保穩定。堅持打擊與維穩並舉,重在維穩的原則,預警在先,防範在前,及時發現、化解各種隱患,把風險消除在萌芽狀態,解決在當地。對發現傳銷人員揚言到廣東上訪滋事的信息,要高度重視,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並落實查控措施,堅決防止因工作不力、措施不當而引發群體性事件。

    六、綜合治理,全面推進。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和“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推動打擊傳銷長效機制建設;進一步推動打擊傳銷重點對象信息系統的全面應用,加強信息技術監控。同時,進一步加強直銷監管工作,切實維護直銷市場秩序。

    此項工作將納入2010年度打擊傳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評內容。請於12月20日前將工作情況分別上報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

    國家工商總局      公安部    

    直銷監督管理局  經濟犯罪偵查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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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部門下發通知聯合部署"禁傳銷保亞運"專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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