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電監會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環保部發佈了《2009年電力企業節能減排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指出,按照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2009年電力企業繼續積極推進“上大壓小”政策,不斷優化電源結構,加強電網建設,加大二氧化硫治理力度,節能減排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2009年,全國關停小火電機組2617萬千瓦,超額完成全年關停1500萬千瓦小火電機組的目標。“十一五”前四年,全國累計關停小火電機組6006萬千瓦,提前並超額完成“十一五”關停小火電機組5000萬千瓦目標。
在2008年提前兩年實現“十一五”末供電煤耗目標的基礎上,2009年全國6000千瓦及以上電廠供電標準煤耗繼續下降至340克/千瓦時,比2008年下降了5克/千瓦時,“十一五”前四年,供電煤耗累積下降30克/千瓦時;6000千瓦及以上電廠廠用電率為5.76%,比2008年降低0.14個百分點,其中,火電廠廠用電率6.62%,比2008年下降0.17個百分點;全國電網線損率為6.72%,比上年減少0.07個百分點。
全國新增燃煤脫硫機組裝機容量1.02億千瓦,超額完成全年新增5000萬千瓦的任務。截至2009年底,全國燃煤電廠煙氣脫硫機組裝機容量達到4.7億千瓦,佔煤電機組總容量的76%,比2008年提高了12個百分點。通過充分發揮結構減排、技術減排、管理減排的綜合減排作用,全國電力二氧化硫排放量約939.3萬噸,比2005年下降29.3%,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末電力二氧化硫排放951.7萬噸的目標,為全國二氧化硫總量減排作出了重要貢獻。
《通報》對2009年電力企業節能減排取得的成績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時,對電力企業在節能減排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客觀的總結和分析,主要包括節能減排潛力有待進一步挖掘;電力企業節能減排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運用經濟手段推動節能減排的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脫硫設施運行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CEMS)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脫硫石膏綜合利用存在地區差異等。
《通報》在指出問題的同時,針對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提出了解決的措施和意見:
一是進一步挖掘電力節能減排潛力。應積極推進電源結構調整;積極建設大型高效環保煤電機組;繼續做好小火電機組關停工作;注重電網結構優化和運行優化,繼續推行節能發電調度。
二是進一步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水平。應加強電煤管理;繼續改進和完善企業內部節能降耗管理工作;強化煤耗計量、統計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加強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後評估,將後評估結果作為脫硫電價調整、脫硫裝置運行效果考核等的主要依據之一;組織開展現役機組火電廠節能技術評估,分析生産各環節的節能狀況和潛力。
三是充分利用市場手段,建立健全以市場為導向的節能減排新機制。應推廣實施已取得實踐經驗的發電權交易機制,擴大發電權交易範圍及交易主體,推進節能發電調度工作;運用價格機制,嚴格差別電價政策;大力推進節能服務産業的發展,培育節能服務體系,逐步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新技術、新産品、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四是加大減排力度,提高脫硫裝置運行水平,提高監管有效性。應鼓勵發電企業有效建設脫硫設施,採取積極手段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規範招投標行為,防止以犧牲質量的低價中標;開展脫硫裝置可靠性研究,加強設備的可靠性管理;加強脫硫設置技術改造力度,提高對劣質煤炭的適應能力;全面評估CEMS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情況以及數據的使用情況等,使監測數據能夠真實反映污染物排放情況。
五是高度重視脫硫石膏綜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應高度重視脫硫石膏綜合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從政策上加大對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的支持力度,進一步研究出臺支持利用脫硫石膏的財稅、金融、價格等相關經濟政策;電力企業要加強對脫硫裝置的運行管理,提高脫硫石膏品質,同時加強與建材企業合作,為綜合利用脫硫石膏創造條件;加大脫硫石膏綜合利用技術研發力度與經驗交流,開發脫硫石膏大規模資源化利用技術,提升脫硫石膏在應用過程中的品質,努力開拓大宗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的新領域;建立區域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示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