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吉林省林業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在各項林業事業穩步推進的同時,著重把解決林業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問題擺上日程,在全國開了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的先河。幾年來,林業棚戶區改造總面積341萬平方米,6.82萬戶林業職工受益。林業棚戶區改造碩果纍纍,為吉林省林業又好又快發展,全面發展現代林業,充滿信心地邁向“十二五”,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初冬的一天,松江河林業局職工張宇一家歡天喜地地搬進了位於撫松縣松江河鎮的新樓房。他原來的家在偏遠的林場,一間不足20平方米的平房,低矮、破舊、陰冷,還經常漏雨,交通不方便,購物、看病、孩子上學等問題困擾他多年。通過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他分到50多平方米的新房。從20平方米的低矮破舊的平房,搬進嶄新的高樓,張宇一家正分享著林業局職工們同樣的喜悅。
資料顯示,2008年4季度和2009年,吉林省共完成林業棚戶區改造任務215萬平方米,解決了4.3萬戶林業職工的住房問題。作為“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今年吉林省已經完成2.52萬戶、126萬平方米的林業棚戶區改造任務。全省林業棚戶區工程改造實施以來,已經為6.82萬戶林業職工解決了住房問題。
試點先行 開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先河
在吉林省國有林區,很多林業職工住房條件很差,積累了大量亟待改造的舊房、危房,低矮破舊成為當時林區職工居住條件的真實寫照,行路難、吃水難、如廁難,威脅著職工群眾的健康和安全。
2008年,國家發改委、國家林業局首先在吉林省啟動了重點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試點工程,確定了松江河林業局為首家試點單位,下撥資金1000萬元,確定了松江河、和龍、天橋嶺、泉陽、八家子5個林業局為國家和省級試點單位。
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全省林業棚戶區改造工程全面啟動。工程計劃從2009年至2011年,利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省國有林區18個國有林業局、4個森林經營局(場)址14萬戶、700萬平方米棚戶區改造建設任務。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資金,採取中央財政補貼、省級財政配套、職工個人出資、棚改單位自籌、優惠政策扶持等辦法籌集。
特事特辦 形成整體合力
全省林業棚戶區改造工程採取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了領導重視、多方支持、各負其責、合力攻堅的運行機制。各級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到國有林業局現場辦公,當場解決棚改中遇到的問題,對國有林區棚改工作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和幫助,為工程順利實施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形成合力,重拳出擊。各有關部門通力配合,齊抓共管,打破常規管理辦法,做到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形成了整體合力。
延邊州城建局對國有林業局棚改工作實行“綠色通行證制度”,允許建設單位邊施工邊完善相關手續。為加強棚改工作指導和推進力量,林業廳設立了政策協調組和督導檢查組,多次到林區檢查,嚴格執行棚改旬報制度,及時掌握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措施,對進展緩慢的單位進行督察,加快了棚改進度。
減免收費 優惠政策惠及職工
工程實施中,林業職工享受與城市棚戶區改造相同的土地優惠政策,回遷房、公共設施、公益事業按規劃以劃撥方式供地;免繳省和各地政府有權決定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徵收水、電、熱、燃氣等增容和入網費等經營性收費;在契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營業稅和房産稅的減免方面,享受與城市棚戶區改造相同的地方稅收優惠政策;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依照棚戶區廉租房政策規定,實施廉租辦法。據統計,全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減免的相關稅費,使國有林區棚改每平方米成本降低200多元。
全面加強管理,保障國有林區棚改工程質量。嚴格控制建設標準,統一規劃,統一設計,公開選擇施工隊伍,嚴格審查施工單位資質,杜絕了工程化整為零、規避招投標程序,以及採取不正當手段干擾招投標問題的發生。施工中,對工程質量進行全程監督,保證職工群眾住上“放心樓”。 (于寧 魏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