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山東省委副書記、省長姜大明主持召開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等工作,討論並原則通過了《山東省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條例(草案)》和《山東省消防條例(修訂草案)》。
會議指出,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意義重大。山東省首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有關部門通力配合,紮實工作,新農保試點工作穩步推進,受到了試點地區農民的廣泛認可,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地要在國家和山東省統一政策框架下,本著量力而行、加快推進的原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山東省新農保試點工作進程。
會議指出,《山東省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條例(草案)》是為了保障山東省出海船舶和人員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主要規範了各級政府和部門在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方面的職責、出海邊防證件管理、船舶和人員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山東省消防條例(修訂草案)》針對山東省消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為防禦和減輕火災、保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對原消防條例作了重要修訂,主要規範了公共消防設施、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組織、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會議決定,以上兩部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按程序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