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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就"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産"發佈實施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11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於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
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

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精神,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指生産、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化工生産的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産工作,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安全生産水平,結合危險化學品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安全生産特點,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強化安全生産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全員安全生産責任體系

    1.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産責任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産職責,做到全員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安全生産職責並與相應的職務、崗位匹配。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産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産負總責。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産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把安全生産納入企業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領導企業建立並不斷完善安全生産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産責任制,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投入滿足安全生産的需要;加強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督促檢查安全生産工作,及時消除隱患;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産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定期聽取安全生産工作彙報,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大力推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積極採用先進適用技術。分管負責人要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産職責。

    企業安全生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産的綜合管理,組織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監督檢查安全生産責任制和安全生産規章制度的落實。其他職能部門要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産負責。

    各級管理人員要遵守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對本崗位安全生産負責,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要立即組織處理或者人員疏散。

    崗位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産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權了解本崗位的職業危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和撤離危險場所。

    企業要不斷完善安全生産責任制。要建立檢查監督和考核獎懲機制,以確保安全生産責任制能夠得到有效落實。

    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定期向安全監管部門和企業員工大會通報安全生産工作情況,主動接受全體員工監督;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在安全生産中的作用,鼓勵並獎勵員工積極舉報事故隱患和不安全行為,推動企業安全生産全員參與、全員管理。

    2.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企業要主動識別和獲取與本企業有關的安全生産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性文件,結合本企業安全生産特點,將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標準的有關要求轉化為企業安全生産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具體內容,規範全體員工的行為。應建立至少包含以下內容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安全生産例會,工藝管理,開停車管理,設備管理,電氣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與檢維修(特別是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破土作業等)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變更管理,巡迴檢查,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幹部值班,事故管理,廠區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産獎懲等。

    要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針對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特點和原材料、輔助材料、産品的特性,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及時完善操作規程,規範從業人員的操作行為,防範生産安全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至少每3年評審和修訂一次,發生重大變更應及時修訂。修訂完善後,要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培訓學習,確保有效貫徹執行。

    3.加強安全生産管理機構建設。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安全生産管理機構要具備相對獨立職能。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應不少於企業員工總數的2%(不足5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1人),要具備化工或安全管理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化工生産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4.建立和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帶班制度。企業要建立領導幹部現場帶班制度,帶班領導負責指揮企業重大異常生産情況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抽查企業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保障企業的連續安全生産。企業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幹部要輪流帶班。生産車間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員參加的車間值班制度。要切實加強企業夜間和節假日值班工作,及時報告和處理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

    5.及時排查治理事故隱患。企業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制度,逐級建立並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全體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機制。要將隱患排查治理納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做到隱患整改的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動員、鼓勵從業人員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消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人員,應當給予獎勵和表彰。

    企業要建立生産工藝裝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度,定期開展全面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採用相應的安全評價方法進行風險評估,提出針對性的對策措施。企業要積極利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先進科學的風險評估方法,全面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提高安全生産水平。

    6.切實加強職業健康管理。企業要明確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及其職責,完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培訓和健康監護、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管理,保障職業危害防治經費投入,完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做好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與治理,進行職業危害申報,按規定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場所設置報警、沖洗等設施,建立從業人員上崗前、崗中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檔案,切實保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

    7.建立健全安全生産投入保障機制。企業的安全投入要滿足安全生産的需要。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産費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明確負責人,按時、足額提取和規範使用安全生産費用。安全生産費用的提取和使用要符合《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産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要求。主要負責人要為安全生産正常運行提供人力、財力、物力、技術等資源保障。企業要積極推行安全生産責任險,實現安全生産保障渠道多樣化。

    二、強化工藝過程安全管理,提升本質化安全水平

    8.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號)的規定執行,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新建企業必須在化工園區或集中區建設。

    建設項目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施工、監理。大型和採用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原則上要由具有甲級資質的化工設計單位設計。設計單位要嚴格遵守設計規範和標準,將安全技術與安全設施納入初步設計方案,生産裝置設計的自控水平要滿足工藝安全的要求;大型和採用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在初步設計完成後要進行HAZOP分析。施工單位要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保證質量,不得撤減安全設施項目。企業要對施工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

    建設項目建成試生産前,建設單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三查四定”(三查:查設計漏項、查工程質量、查工程隱患;四定: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聘請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對項目試車和投料過程進行指導。試車和投料過程要嚴格按照設備管道試壓、吹掃、氣密、單機試車、儀錶調校、聯動試車、化工投料試生産的程序進行。試車引入化工物料(包括氮氣、蒸汽等)後,建設單位要對試車過程的安全進行總協調和負總責。

    9.積極開展工藝過程風險分析。企業要按照《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T3034-2010)要求,全面加強化工工藝安全管理。

    企業應建立風險管理制度,積極組織開展危害辨識、風險分析工作。要從工藝、設備、儀錶、控制、應急響應等方面開展系統的工藝過程風險分析,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産工藝,必須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産。國內首次採用的化工工藝,要通過省級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組進行安全論證。

    10.確保設備設施完整性。企業要制定特種設備、安全設施、電氣設備、儀錶控制系統、安全聯鎖裝置等日常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確保運行可靠;防雷防靜電設施、安全閥、壓力容器、儀器儀錶等均應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進行定期檢測檢驗。對風險較高的系統或裝置,要加強在線檢測或功能測試,保證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和生産裝置的長週期安全穩定運行。

    要加強公用工程系統管理,保證公用工程安全、穩定運行。供電、供熱、供水、供氣及污水處理等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制定並落實公用工程系統維修計劃,定期對公用工程設施進行維護、檢查。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業應與公用工程的供應單位建立規範的聯絡制度,明確檢修維護、信息傳遞、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程序和責任。

    11.大力提高工藝自動化控制與安全儀錶水平。新建大型和危險程度高的化工裝置,在設計階段要進行儀錶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選用安全可靠的儀錶、聯鎖控制系統,配備必要的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和火災報警系統,提高裝置安全可靠性。

    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産企業和涉及危險工藝的企業)要積極採用新技術,改造提升現有裝置以滿足安全生産的需要。工藝技術自動控制水平低的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制定技術改造計劃,儘快完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通過裝備基本控制系統和安全儀錶系統,提高生産裝置本質安全化水平。

    12.加強變更管理。企業要制定並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對採用的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方法等,要嚴格履行申請、安全論證審批、實施、驗收的變更程序,實施變更前應對變更過程産生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控制。任何未履行變更程序的變更,不得實施。任何超出變更批准範圍和時限的變更必須重新履行變更程序。

    13.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企業要按有關標準辨識重大危險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管理責任,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方案,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

    要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定期檢查維護,對存在事故隱患和缺陷的,要立即整改;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重要參數的測量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要設置緊急切斷裝置。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氣防設施和器材,建立穩定可靠的消防系統,設置必要的視頻監控系統,但不能以視頻監控代替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自動監控措施。

    在重大危險源現場明顯處設置安全警示牌、危險物質安全告知牌,並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危害後果、應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邊單位和有關人員。

    14.高度重視儲運環節的安全管理。制訂和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收、儲、裝、卸、運等環節安全管理制度,嚴格産品收儲管理。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點,合理選用合適的液位測量儀錶,實現儲罐收料液位動態監控。建立儲罐區高效的應急響應和快速滅火系統;加強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對經過社會公共區域的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要完善標誌標識,明確管理責任,建立和落實定期巡線制度。要採取有效措施將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危險性告知沿途的所有單位和居民。嚴防佔壓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專用車輛,要在2011年底前全部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在危險化學品槽車充裝環節,推廣使用金屬萬向管道充裝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

    15.加快安全生産先進技術研發和應用。企業應積極開發具有安全生産保障能力的關鍵技術和裝備。鼓勵企業採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淘汰落後的技術、工藝和裝備。加快對化工園區整體安全、大型油庫、事故狀態下危害控制技術和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防護等技術研究。

    三、加強作業過程管理,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16.開展作業前風險分析。企業要根據生産操作、工程建設、檢維修、維護保養等作業的特點,全面開展作業前風險分析。要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採取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作業風險。

    作業前風險分析的內容要涵蓋作業過程的步驟、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和設備、作業環境的特點以及作業人員的情況等。未實施作業前風險分析、預防控制措施不落實不得作業。

    17.嚴格作業許可管理。企業要建立作業許可制度,對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抽堵盲板作業、設備檢維修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實施許可管理。

    作業前要明確作業過程中所有相關人員的職責,明確安全作業規程或標準,確保作業過程涉及到的人員都經過了適當的培訓並具備相應資質,參與作業的所有人員都應掌握作業的範圍、風險和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必要時,作業前要進行預案演練。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危險作業場所。

    企業應加強對作業對象、作業環境和作業過程的安全監管和風險控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按規定程序進行作業許可證的會簽審批。進行作業前,對作業任務和安全措施要進一步確認,施工過程中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異常現象時要立即停止作業,消除隱患後方可繼續作業,認真組織施工收尾前的安全檢查確認。

    18.加強作業過程監督。企業要加強對作業過程的監督,對所有作業,特別是需要辦理作業許可證的作業,都要明確專人進行監督和管理,以便於識別現場條件有無變化、初始辦理的作業許可能否覆蓋現有作業任務。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人員應是作業許可審批人或其授權人員,須具備基本救護技能和作業現場的應急處理能力。

    (1)加強動火作業的安全管理。凡在安全動火管理範圍內進行動火作業,必須對作業對象和環境進行危害分析和可燃氣體檢測分析,必須按程序辦理和簽發動火作業許可證,必須現場檢查和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必須安排熟悉作業部位及周邊安全狀況、且具備基本救護技能和作業現場應急處理能力的企業人員進行全過程監護。

    (2)加強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處理和可燃、有毒有害氣體和氧含量檢測分析,必須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必須檢查隔離措施、通風排毒、呼吸防護及逃生救護措施的可靠性,防止出現有毒有害氣體串入、呼吸防護器材失效、風源污染等危險因素,必須安排具備基本救護技能和作業現場應急處理能力的企業人員進行全過程監護。

    (3)加強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破土作業、起重作業、抽堵盲板作業的安全管理。作業人員在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時,必須係好安全帶,在15米以上的高處作業時,必須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係好安全帶,禁止從高處拋扔工具、物體和雜物等。臨時用電作業必須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在易燃易爆區必須同時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和防爆燈具。移動式電器具要裝有漏電保護裝置,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破土作業必須辦理破土作業許可證,情況複雜區域儘量避免採用機械破土作業,防止損壞地下電纜、管道,嚴禁在施工現場堆積泥土覆蓋設備儀錶和堵塞消防通道,未及時完成施工的地溝、井、槽應懸挂醒目的警示標誌。起重作業必須辦理起重作業許可證,起重機械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大中型設備、構件或小型設備在特殊條件下起重應編制起重方案及安全措施,吊件吊裝必須設置溜繩,防止碰壞周圍設施。大件運輸時必須對其所經路線的框架、管線、橋涵及其他構築物的寬度、高度及承重能力進行測量核算,編制運輸方案。盲板抽堵作業必須辦理盲板抽堵作業許可證,盲板材質、尺寸必須符合設備安全要求,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執行、確認和標識管理,高處、有毒及有其他危險的盲板抽堵作業,必鬚根據危害分析的結果,採取防毒、防墜落、防燙傷、防酸鹼的綜合防護措施。

    19.加強對承包商的管理。企業要加強對承擔工程建設、檢維修、維護保養的承包商的管理。要對承包商進行資質審查,選擇具備相應資質、安全業績好的企業作為承包商,要對進入企業的承包商人員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向承包商進行作業現場安全交底,對承包商的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對承包商的作業過程進行全過程監督。

    承包商作業時要執行與企業完全一致的安全作業標準。嚴格控制工程分包,嚴禁層層轉包。

    四、實施規範化安全培訓管理,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0.進一步規範和強化企業安全培訓教育管理。企業要制定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編制年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制定安全培訓教育方案,建立培訓檔案,實施持續不斷的安全培訓教育,使從業人員滿足本崗位對安全生産知識和操作技能的要求。

    強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企業必須對新錄用的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教育,經過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其了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相關的法律法規,熟悉從業人員安全生産的權利和義務;掌握安全生産基本常識及操作規程;具備對工作環境的危險因素進行分析的能力;掌握應急處置、個人防險、避災、自救方法;熟悉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對轉崗、脫離崗位1年(含)以上的從業人員,要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新建企業要在裝置建成試車前6個月(至少)完成全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聘用、招工工作,進行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方法投用前,要按新的操作規程,對崗位操作人員和相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要主動接受安全管理資格培訓考核。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具有相應資質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考試(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了解國家新發佈的法律、法規;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和技能;具有一定的企業安全管理經驗。安全生産管理人員應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掌握風險管理、隱患排查、應急管理和事故調查等專項技能、方法和手段。

    22.加強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培訓。特種作業人員須參加由具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資質的機構舉辦的培訓,掌握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持證上崗。

    五、加強應急管理,提高應急響應水平

    23.建立健全企業應急體系。企業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建立、健全應急組織和專(兼)職應急隊伍,明確職責。鼓勵企業與周邊其他企業簽訂應急救援和應急協議,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企業應依據對安全生産風險的評估結果和國家有關規定,配置與抵禦企業風險要求相適應的應急裝備、物資,做好應急裝備、物資的日常管理維護,滿足應急的需要。

    大中型和有條件的企業應建設具有日常應急管理、風險分析、監測監控、預測預警、動態決策、應急聯動等功能的應急指揮平臺。

    24.完善應急預案管理。企業應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及標準要求,規範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佈、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環節的管理。企業的應急預案要與周邊相關企業(單位)和當地政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形成應急聯動機制。

    要在做好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的基礎上分級制定應急預案。要針對重大危險源和危險目標,做好基層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的編制要簡明、可操作,應針對崗位生産、設備及其次生災害事故的特點,制定具體的報警報告、生産處理、災害撲救程序,做到一事一案或一崗一案。在預案編制過程中要始終把從業人員及周邊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為事故應急響應的首要任務,賦予企業生産現場的帶班人員、班組長、生産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産撤人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提高突發事件初期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或避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企業要積極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落實危害信息告知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各層次的應急預案演練、培訓和危害告知,及時補充和完善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增強企業應急響應能力。

    25.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産預警機制。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産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産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徵兆要立即發佈預警信息,落實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要報當地安全生産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六、加強事故事件管理,進一步提升事故防範能力

    26.加強安全事件管理。企業應對涉險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産事故徵兆、非計劃停工、異常工況、泄漏等),按照重大、較大、一般等級別,進行分級管理,制定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安全事故事件報告激勵機制,鼓勵員工和基層單位報告安全事件,使企業安全生産管理由單一事後處罰,轉向事前獎勵與事後處罰相結合;強化事故事前控制,關口前移,積極消除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7.加強事故管理。企業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制定本企業的事故管理制度,規範事故調查工作,保證調查結論的客觀完整性;事故發生後,要按照事故等級、分類時限,上報政府有關部門,並按照相關規定,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

    28.深入分析事故事件原因。企業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運用科學的事故分析手段,深入剖析事故事件的原因,找出安全管理體系的漏洞,從整體上提出整改措施,改善安全管理體系。

    29.切實吸取事故教訓。建立事故通報制度,及時通報本企業發生的事故,組織員工學習事故經驗教訓,完善相應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共同探討事故防範措施,防範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對國內外同行業發生的重大事故,要主動收集事故信息,加強學習和研究,對照本企業的生産現狀,借鑒同行業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查找事故隱患和類似的風險,警示本企業員工,落實防範措施;充分利用現代網絡信息平臺,建立事故事件快報制度和案例信息庫,實現基層單位、基層員工及時上報、及時查尋、及時共享事故事件資源,促進全員安全意識的提高;充分利用事故案例資源,提高安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本單位、相關單位在一段時間內發生的所有事故事件進行統計分析,研究事故事件發生的特點、趨勢,制定防範事故的總體策略。

    七、嚴格檢查和考核,促進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

    30.加強安全生産監督檢查。企業要完善安全生産監督檢查制度,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要求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企業安全檢查分日常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和綜合性檢查。日常檢查應根據管理層次、不同崗位與職責定期進行,班組和崗位員工應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不間斷地巡迴檢查,基層單位(車間)和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周檢、月檢和季檢。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負責定期進行。季節性檢查和節假日檢查由企業根據季節和節假日特點組織進行。綜合性檢查由廠和車間分別負責定期進行。

    中小企業可聘請外部專家對企業進行安全檢查,鼓勵企業聘請外部機構對企業進行安全管理評估或安全審核。

    企業應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或外部評估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並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企業應分析形成問題的原因,以便採取措施,避免同類或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31.嚴格績效考核。企業應對安全生産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要設置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指標要包含人身傷害、泄漏、著火和爆炸事故等情況,以及內部檢查的結果、外部檢查的結果和安全生産基礎工作情況、安全生産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等。要建立員工安全生産行為準則,對員工的安全生産表現進行考核。

    八、全面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持續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32.全面開展安全達標。企業要全面貫徹落實《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10)、《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3013-2008),積極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要通過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推進企業的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要確定“崗位達標”標準,包括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生産職責和操作規程,明確從業人員作業時的具體做法和注意事項。從業人員要學習、掌握、落實標準,形成良好的作業習慣和規範的作業行為。企業要依據“崗位達標”標準中的各項要求進行考核,通過理論考試、實際操作考核、評議等方法,全面客觀地反映每位從業人員的崗位技能情況,實現崗位達標,從而確保減少人為事故。

    要確定“專業達標”標準,明確所涉及的專業定位,進行科學、精細的分類管理。按月評、季評、抽查和年綜合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對專業業績進行評估,對不具備專業能力的實行資格淘汰,建立優勝劣汰的良性循環機制,使企業專業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提高生産力效率及風險控制水平。

    企業在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時,要借助有經驗的專業人員查找企業安全生産存在的問題,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産條件、制度執行和人員素質等方面逐項改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産標準化體系,實現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通過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工作,進一步強化落實安全生産“雙基”(基層、基礎)工作,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産保障能力。

    33.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建設。企業要按照《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導則》(AQ/T9004-2008)要求,充分考慮企業自身安全生産的特點和內、外部的文化特徵,積極開展和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逐漸消除“三違”現象。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文化的倡導者和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直接責任者。

    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可以通過建立健全安全生産責任制,系統的風險辨識、評價、控制等措施促進管理層安全意識與管理素質的提高,避免違章指揮,提高管理水平。通過各種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強化作業人員安全意識、規範操作行為,杜絕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和行為,提高安全技能。企業要結合全面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大力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使企業安全生産水平持續提高,從根本上建立安全生産的長效機制。

    九、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的監督和指導管理

    34.進一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從加強安全生産和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的角度審視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性,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工作的組織領導。安全監管部門、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和工業管理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創新監管思路,監督指導企業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産長效機制。要以監督指導企業主要負責人切實落實安全生産職責、建立和不斷完善並嚴格履行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建立和不斷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建立安全生産投入保障機制、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工作、加強承包商管理為重點,推動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35.制定落實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準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本地區、本部門安全生産總體規劃佈局,推動各地做好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規劃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確定危險化學品儲存專門區域,新建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各地區要大力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項目,推動現有風險大的化工企業搬遷進入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防範企業危險化學品事故影響社會公共安全。

    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許可制度。嚴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許可證申請、延期和變更審查關,逐步提高安全準入條件,持續提高安全準入門檻。要緊緊抓住當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産業結構的有利時機,對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安全保障能力差、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産等落後的化工技術、工藝和裝備要列入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明令禁止使用,予以強制淘汰。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的管理,對於帶有儲存的經營許可申請要嚴格把關。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對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産、儲存裝置和設施項目,進行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試生産方案備案和竣工驗收。加強對化工建設項目設計單位的安全管理,提高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水平和新建化工裝置本質安全度。

    36.加強對化工園區、大型石油儲罐區和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安全監管。科學規劃化工園區,從嚴控制化工園區的數量。化工園區要做整體風險評估,化工園區內企業整體佈局要統一科學規劃。化工園區要有專門的安全監管機構,要有統一的一體化應急系統,提高化工園區管理水平。

    要加強大型石油儲罐區的安全監管。大型石油儲罐區選址要科學合理,儲罐區的罐容總量和儲罐區的總體佈局要滿足安全生産的需要,涉及多家企業(單位)大型石油儲罐區要建立統一的安全生産管理和應急保障系統。

    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安全監管。各地區要明確轄區內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監管工作的牽頭部門,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開展全面排查,摸清有關情況。特別是要摸清轄區內穿越公共區域以及公共區域內地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的情況,並建立長期檔案。針對地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普遍存在的違章建築佔壓和安全距離不夠的問題,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管,要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徹底消除隱患。要督促有關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完善危險化學品管道標誌和警示標識,健全有關資料檔案;落實管理責任,對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定期進行檢測,加強日常巡線,發現隱患及時處置。確保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運行。

    37.加強城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各地區要嚴格執行城市發展規劃,嚴格限制在城市人口密集區周邊建立涉及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單位)。要督促指導城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單位),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責任,採用先進的儀錶自動監控系統強化監控措施,確保重大危險源安全。要加強對城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管,明確責任,加大監督檢查的頻次和力度。要進一步發揮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制定政策措施,積極推動城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工作。

    38.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重大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産安全事故。各地要按國務院《通知》的有關要求,對危險化學品重大隱患治理實行下達整改指令和逐級掛牌督辦、公告制度。對存在重大隱患限期不能整改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停産整改。要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産安全事故。要在認真分析事故技術原因的同時,徹底查清事故的管理原因,不斷完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和法規標準。要監督企業制定有針對性防範措施並限期落實。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除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外,發生較大以上死亡事故的企業依法要停産整頓;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暫扣安全生産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吊銷安全生産許可證。對發生重大事故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較大事故的企業,一年內禁止新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企業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國務院《通知》精神,依據本實施意見並結合企業安全生産實際,制定具體的落實本實施意見的工作方案,並積極採取措施確保工作方案得到有效實施,建立安全生産長效機制,持續改進安全績效,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全面提高安全生産水平。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産指導管理職責。制定落實危險化學品佈局規劃,按照産業集聚和節約用地原則,統籌區域環境容量、安全容量,充分考慮區域産業鏈的合理性,有序規劃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推動現有風險大的化工企業搬遷進入園區,規範區域産業轉移政策,加大安全保障能力低的項目和企業淘汰力度;提高行業準入條件,加快産業重組與淘汰落後,優化産業結構和佈局,將安全風險大的落後能力列入淘汰落後産能目錄;加大安全生産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優先安排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技術改造、搬遷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工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通知》和本實施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加強對企業落實國務院《通知》和本實施意見工作的監督和指導,推動企業切實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通知》和本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努力儘快實現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形勢根本好轉。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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