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採用新國産電視劇發行許可證的通知
11月10日,廣電總局辦公廳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發出《廣電總局辦公廳關於採用新國産電視劇發行許可證的通知》,通知説,為進一步規範國産電視劇發行許可證的核發管理工作,廣電總局自2009年5月18日採用新國産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樣式。各發證機關使用180克卡片紙通過電視劇電子政務平臺打印《國産電視劇發行許可證》,不再採用手工填寫的《國産電視劇發行許可證》。
經廣電總局電視劇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國産電視劇,許可證編號樣式為“(廣劇)劇審字(20**)第***號”,如(廣劇)劇審字(2010)第001號;經省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電視劇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國産電視劇,許可證編號樣式為“(*)劇審字(20**)第***號”,如:(京)劇審字(2010)第001號。
為審查通過的國産電視劇核發《國産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時,各發證機關應選擇“經審查,同意該劇在全國範圍發行,適當時段播出”的樣式打印發行許可證。對確因題材、內容、類別等原因需對發行範圍、播出時段作出限制的國産電視劇,發證機關須按相關規定選擇相應的範圍和時段後,再打印發行許可證。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2005年1月17日由國家廣電總局發佈的《廣電總局關於規範〈國産電視劇發行許可證〉》(廣發劇字〔2005〕93號)、2009年5月18日由國家廣電總局電視劇司發佈的《廣電總局關於採用新的國産電視劇發行許可證的通知》(劇綜字〔2009〕21號)同時廢止。
附件:
新《國産電視劇發行許可證》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