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2日)召開的重慶市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方案,每月增加190元,將於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具體調整標準為: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及北部新區由原來的680元/月調整為87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8.7元/小時;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萬盛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雙橋區、綦江縣、潼南縣、銅梁縣、大足縣、榮昌縣、璧山縣16個區縣由原來的560元/月調整為7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7.5元/小時;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自治縣、秀山自治縣、酉陽自治縣、彭水自治縣15個縣(自治縣)由原來的520元/月調整為71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7.1元/小時。
調整後,重慶市轄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和基金會所使用的勞動者均適用。 (記者 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