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大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信貸資金支持力度的緊急通知
銀監辦發〔2010〕350號
今年7月份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我國價格總水平逐月攀升,特別是以農産品為主的城鄉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成為推升價格總水平的主要因素。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扶持農産品生産,保障農産品供應,促進農産品市場價格穩定,成為當務之急。現就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足國民經濟發展全局,把支持農産品生産、加工和流通作為當前信貸服務工作重點。各銀監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站在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當前穩定市場價格、支持農産品穩産增産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發揮金融扶持作用,把支持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作為當前涉農金融服務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制定信貸計劃,加大涉農貸款投放總量,著力滿足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各環節有效信貸需求。
二、繼續保持涉農貸款投放勢頭,按照市場化原則及時足額對農産品生産、加工和流通各環節提供資金支持。按照國務院宏觀調控要求,銀監會在年初就確定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兩個不低於”(增量不低於上年、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三個高於”(增量高於上年、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佔比高於上年)的目標,支持“三農”發展。從前三季度執行情況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投放總體實現既定目標,但機構之間、地區之間還很不平衡,有的還存在較大差距。要結合當前農産品價格上漲的嚴峻形勢,繼續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及時足額發放農産品收購、種植等貸款,對現期農産品貸款投放時間集中、投放量較大、信貸規模較緊的機構,要合理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堅決壓縮非農貸款,增加支持農産品生産、加工和流通的信貸資金。
三、準確把握市場信號,對漲幅較大的産品和影響價格穩定的環節給予重點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準確掌握當前農副産品各類品種的市場信息和今後一段時期的價格走勢,對供給缺口較大的農産品品種予以重點支持,例如,粳米、玉米、蔬菜、棉花、食糖等,以提高這些産品的生産、加工能力,加大市場供應量。同時,對因物流不暢、運力較低等流通環節形成價格上漲的,要通過對集貿市場建設、冷鏈物流和運輸企業的信貸扶持,加快農副産品市場流轉。
四、科學掌控投放節奏,按照農産品生産、加工和市場流通規律靈活安排信貸資金。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價格上漲較大農副産品的生産、産銷區運輸時間、産品銷售週期等特點,合理掌控涉農信貸投放節奏。對蔬菜主産區,可根據時令集中投放,避免耽誤農時;在收穫季節集中發放初級農産品收購資金等等。對從事農産品生産、加工和銷售的農戶和企業,要根據生産加工及流通上下游企業、農戶資金需求狀況確定信貸投放時機和額度,科學把控投放進度,保證資金及時到位。
五、認真落實支農政策,進一步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有效覆蓋貸款風險的前提下,科學運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聯保貸款、銀(社)團貸款等方式,充分考慮支持農産品生産、加工和流通的要求,按市場化原則確定利率水平,合理、靈活運用貸款利率浮動政策,嚴禁“一浮到頂”。要適度下放貸款權限,可在農村基層網點開設涉農貸款專櫃,建立貸款審批綠色通道。在保證核心法律要素齊備的前提下,優化授信流程,簡化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繼續落實好災區信貸政策,對信用良好的受災戶,要允許貸款合理展期,不降低信用評級,不給予加罰息。對因客觀原因造成到期貸款未還但仍有合理有效貸款需求的農戶,在注重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可以適度追加信貸投放,確保農産品生産信貸資金供應。對涉農企業發生財務困難,無力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可按有關規定實施貸款重組。
六、切實加強信貸投向監管,有效控制和防範涉農信貸資金風險。各地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投向的監管,加強涉農信貸資金用途管控,認真落實“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對信貸資金使用的各項要求,從源頭上控制信貸資金挪用風險,嚴肅查處信貸資金挪用於農産品炒作、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規行為,抑制不合理信貸資金需求。同時,要督促和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緊密結合相關農産品價格形成因素,安排資金投放于造成供給缺口的主要環節,扶持生産,保障供應,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在持續加大涉農信貸投放,確保農産品生産、加工和流通資金的同時,要統籌兼顧“保增長”和“防風險”要求,加強貸款“三查”,嚴格執行放貸條件,強化風險監測和流程管控,保證資金安全,切實防範涉農不良貸款反彈。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