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價格安定生活關鍵是要抓好落實——
五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國務院《通知》確定了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大政方針和政策措施,現在關鍵是要抓好落實。
加強統籌協調,建立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繼續優化消費、投資、進出口結構,保持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基本平衡;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力度,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促進農業穩定發展;把握好中央儲備糧、油、棉、糖等重要商品投放和輪換的節奏、力度,保障市場供應;推動儘快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價格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生活的影響;抓緊修訂出臺規範市場價格監管的行政法規,為價格調控監管提供法律依據;完善農産品期貨市場交易規則,整頓電子交易市場,打擊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抑制過度投機;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準確闡釋價格政策,切實穩定市場預期;督導檢查各地落實情況,確保國務院確定的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切實落實“米袋子”和“菜籃子”責任制。這是多年來我國保障供應、穩定價格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地方各級政府要切實保障糧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儲備足夠的小包裝成品糧油,抓緊速生菜和越冬大棚菜的種植,確保惡劣天氣條件下,城市居民的生活不受大的影響;要以省為單位,儘快將國務院確定的對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學生食堂的補貼兌現到位;市縣人民政府要安排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的生活;要進一步整肅市場秩序,落實對農副産品的綠色通道政策,降低超市的進場費和農貿市場的攤位費,依法打擊惡意囤積、變相漲價、合謀漲價、發佈虛假價格信息等價格違法行為;要抓緊研究制定價格應急預案,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完善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儲備,防範價格異常波動。
更好地履行社會職責,切實承擔社會責任。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穩價的工作。石油企業要採取經濟和技術手段提高生産負荷,合理安排檢修,確保成品油的供應;煤炭企業要加強價格自律,穩定煤炭特別是電煤價格;糧食企業要嚴格遵守糧食經營者最高庫存的限定,自覺維護市場收購秩序,加強糧食收購資金的監管,做到不搶購、不抬價、不囤積;生産流通企業要嚴格遵守國家的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不得趁物價上漲之機,投機炒作,哄抬價格,牟取暴利。
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通知》精神,做好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各項工作,需要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新聞媒體要準確、客觀報道價格形勢,準確闡釋價格政策;消費者要進一步增強信心,科學安排生産生活,理性消費、適度消費。
我們堅信,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廣大人民群眾和相關企業的支持配合下,通過各地區、各部門紮實有效的工作,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較快的勢頭一定能得到有效抑制,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一定會不斷提高。
多措並舉 穩價安民
——四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國務院《通知》確定的十六條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從安排好重要商品産銷、增加對群眾補貼、加強市場監管、強化政府責任等多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重點治理、保供穩價。這是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重要基礎。當前,以農産品為主的城鄉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部分生産資料價格上漲較多,成為推動價格總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各地區、各部門以及有關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從生産、流通、儲備、進出口等環節入手,做好重點商品生産和供應工作,加強冬季糧油田間管理,把握好儲備糧油投放節奏和力度,擴大速生蔬菜生産規模,降低鮮活農産品運輸成本,切實保障糧油、蔬菜、食糖和化肥、柴油、煤炭、棉花等重要商品供應,穩定居民生活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産資料價格。 >>>詳細閱讀
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
國發〔2010〕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和管理通脹預期關係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發展生産、保障供應、強化監管,保證了市場供應和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7月份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以農産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價格總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