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緊急通知
工商明電〔2010〕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今年5月份以來,針對農産品價格上漲過快的現象,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積極組織開展農産品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加大市場專項整治力度,成效顯著。但7月份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以農産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價格總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成本。國務院高度重視農産品等生活必需品上漲過快的問題,下發了《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國發〔2010〕40號),要求強化市場監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努力穩定物價。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現就加強農産品市場監管,維護農産品市場秩序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農産品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和市場秩序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保持良好的市場秩序、穩定物價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是順應人民群眾過上更好生活意願的迫切需要,是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必然要求。各級工商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上來,站在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市場監管、穩定物價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加強農産品市場監管、維護農産品市場秩序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及國務院一系列決策部署要求,努力做到“四個統一”,牢牢把握“四個只有”,按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綜合施策、重點治理,保障民生、穩定預期”的原則,堅持加強市場監管與促進誠信經營相結合,加強消費維權與提振消費信心相結合,實施短期應急措施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抑制價格上漲勢頭,切實保障群眾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二、強化監管,維護秩序
(一)切實加強農産品市場監管。積極配合物價部門嚴厲打擊農産品市場中的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炒作行為,嚴格按照《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配合價格主管部門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二)切實加強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進一步加大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依法查處致使價格過快上漲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嚴厲打擊利用廣告或其他方式對商品的質量、價格、性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按照國務院《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要求,切實打擊倣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冒用他人的企業名稱、偽造産地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切實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秩序監管。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對從事糧食收購的市場主體進行全面清理核查。進一步加強糧食市場巡查力度,嚴厲查處無照、超範圍收購糧食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糧食收購市場秩序。
(四)切實加強棉花市場秩序監管。要認真貫徹落實《棉花加工資格認定和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要進一步加大棉花市場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和加工棉花的違法行為,重點查處大要案件,切實維護棉花市場秩序。
(五)切實加強商標行政執法力度。加強農産品商標保護是國務院《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重點整治工作之一,在專項行動中,要嚴厲打擊侵犯“綠色食品”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嚴查經營者銷售冒充“綠色”蔬菜抬高菜價的行為,切實維護商標註冊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立足服務,促進流通
(一)進一步加大信用分類監管力度,促進誠信經營。深入落實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個體工商戶分層分類登記管理、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等制度,加大信用約束力度,激勵誠信、懲戒失信,強化企業信用意識,降低交易風險,提高監管效能。積極組織開展創建“文明集市”和“誠信市場”活動,建立和完善創建活動的制度機制,增強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的守法誠信意識,著力提升市場誠信經營整體水平,促進企業守法遵章、誠信經營。
(二)進一步加大服務力度,減少農産品流通環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産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國發〔2010〕26號)、《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國發〔2010〕40號)等一系列國務院關於促進農産品生産、保障市場供應和穩定物價的文件精神,進一步鼓勵農産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與農産品生産企業、生産基地實行“場地挂鉤”、“場廠挂鉤”等制度,統籌農産品産區與銷區的協調發展,減少農産品流通環節,努力降低農産品流通成本,努力穩定農産品價格。
(三)進一步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暢通農産品流通渠道。按照“鼓勵、扶持、引導、規範”的要求,重點培育和發展蔬菜、糧食、水果等農産品經紀人,不斷提高農産品經紀人的經紀能力,為農産品廣辟銷售渠道,積極促進農産品流通。
(四)進一步加大市場開辦者的責任意識,引導增強市場服務功能。加大行政指導工作力度,督促市場開辦者嚴格履行市場管理與服務職責,增強市場開辦者的社會責任感,強化市場服務功能,努力降低市場內經營戶的經營成本。
四、加強維權,提振信心
(一)加大消費維權力度。充分發揮12315行政執法體系“四個平臺”的作用,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認真受理並依法處理消費者的諮詢、申述和舉報,對消費者反映哄抬價格、變相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通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加大消費宣傳和引導。深入開展消費宣傳教育和消費引導工作,增強消費者依法維權意識和能力,倡導科學、健康、文明消費;利用有效載體,廣泛宣傳國家穩定物價的政策措施,改善消費預期,提振消費信心。
五、加強領導,強化協作
(一)強化協作配合。在地方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價格、農業、商務等部門的溝通與協作,整合執法資源,完善協作機制,形成監管工作合力,共同維護好市場秩序。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加強市場監管、穩定物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週密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分解任務,認真負責地抓好組織實施。
如有重要和緊急情況,要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報告。聯絡電話:(010)88650301(總局值班室)、88650607(市場規範管理司);傳真:(010)68028481。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