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配套標準、責任考核機制、年度目標任務完成進度”三大機制性指標,走在全國前列,並創造出具有寧夏特色的住房保障模式。
寧夏嚴格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責任制,在摸底調查、申請申報、審核批准、準入退出、資金監管、建設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較為系統的政策體系,並初步構建起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為主體,以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為補充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今年5月,寧夏又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收入條件由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40%以下調整為50%以下;並將建制鎮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納入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範圍;把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收入條件從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調整為平均線以下的全部住房困難家庭。
2008年至今年,寧夏共爭取到各類住房保障補助資金達19.15億元。2009年在中央每平方米補助400元的基礎上,自治區在地方債券中安排5.1億元,對廉租住房建設按國家補助額1:1給予了每平方米400元的配套。今年又安排3.382億元,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使寧夏廉租住房建設每平方米的補助標準達到1000元,其中對南部山區8個縣的補助資金由自治區財政還本付息。寧夏對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標準在西部地區最高,全國領先。不僅如此,寧夏還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實行“政策性必保”。今年全區已劃撥保障性住房建設土地3117畝,僅土地一項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達8.96億元。
今年,寧夏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是,新增廉租住房1.36萬套;新增發放租賃補貼0.48萬戶;新建經濟適用住房1.25萬套;新建公共租賃住房1000套;限價商品房800套;實施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9170戶。截至10月底,這6個目標任務均已超額完成。(記者 魯延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