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將建立物價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貼聯動機制,以確保全疆低收入困難群眾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自治區民政廳黨組書記莫涓表示,物價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貼聯動機制建立後,當個別商品或服務價格大幅波動引發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費用指數過快上漲時,會及時向受影響較大的低收入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補貼;當價格普漲引發價格指數大幅上漲時,會適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
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近年來,自治區已連續9次給城市低保對象、4次給農村低保對象提高補助水平,增加補助額度分別為121元和53元。為積極應對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12月初,自治區又分別給城鄉低保對象增加了80元和40元臨時性價格補貼。
還積極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目前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為每年3131元,分散供養標準達到每年2196元,基本達到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除建立物價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貼聯動機制外,自治區民政廳準備2011年上半年在全疆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對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專項社會救助制度覆蓋範圍之外,由於特殊原因造成“支出性”生活困難的家庭,給予及時救助。
與此同時,自治區民政廳還將進一步推進並逐步完善分類施保和救助漸退政策,對城市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對象,繼續實施分類施保;對就業並及時申報退出城市低保範圍的家庭,採取逐漸減少補助的辦法續發一定時間的低保金。(楊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