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促進我區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採取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優化住房供應結構,滿足不同群體的住房消費需求,促進自治區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各地(市)、各有關部門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投入力度,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房、週轉房建設,城鎮和國有工礦、林區的棚戶區和危舊房改造以及農牧民安居工程為重點,逐步建立健全符合自治區實際、多層次的城鄉住房保障體系,以滿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房地産開發項目中要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或委託房地産開發企業代建保障性住房。要積極探索政府通過回購普通商品房的方式籌措保障性住房房源。
《意見》要求,要合理引導住房消費需求。要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在解決住房問題上的作用,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延長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要加大“戶口隨房走”政策落實力度,以吸引更多的購房者在區內進行住房消費。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
各地(市)、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關於招商引資的若干規定,切實加大稅收、金融、土地、戶籍管理等有關現行優惠政策在房地産領域的落實力度,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規範涉及房地産領域的行政性收費項目,營造良好投資環境,吸引區內外有實力、信譽好的房地産企業在藏投資興業。
《意見》還對進一步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提出了明確要求。《意見》説,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房地産市場監測,推進房地産開發項目全過程、全方位聯合監管。要完善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制度,認真落實《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加快制定自治區商品房預(銷)售資金監管辦法,確保房地産開發項目正常運營。要建立房地産信用檔案制度,將房地産開發、銷售、住房質量、信息公開等方面的內容納入房地産信用檔案,將其作為考核企業資質的依據。要嚴格規範商品房交易市場和房屋租賃市場,盤活存量房;規範小區物業服務行為,試點推行“物業服務星級評定”辦法;加大對房地産市場的執法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各類違規行為,為房地産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記者 李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