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元旦、春節將至,浙江省紀委、省監察廳日前發出通知,對節日期間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作出部署,要求大力弘揚艱苦奮鬥、厲行節約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廉潔節儉過節,堅決制止各種奢侈浪費行為和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好社會和諧穩定。
通知指出,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學習中央新頒布的《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切實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牢固樹立廉潔從政意識、節儉意識和法紀觀念,自覺抵制各種不良風氣。要針對本地區本部門領導幹部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前打招呼、敲警鐘,防患于未然,努力使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成為廉潔從政的表率。
通知強調,各級黨政機關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堅決反對各種奢侈浪費和不正之風,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用公款相互宴請和組織遊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遊、出國(境)旅遊等活動;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嚴禁違反規定使用公務用車;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嚴禁各種名目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嚴禁違反規定印製、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嚴禁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獎金。
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安排好節日期間群眾的生産生活特別是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對安全生産的監督檢查,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執法監管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隱患。要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有針對性地做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
通知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結合實際抓好本單位、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廉潔自律和勤儉節約的各項規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督。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嚴格執紀執法,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對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要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記者 余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