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對利用廢棄的動植物油生産純生物柴油免徵消費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對利用廢棄動植物油脂生産的純生物柴油免徵消費稅。
生物柴油是指由動植物油脂與甲醇(或乙醇)在催化劑作用下製成的可代替石化柴油的再生性柴油燃料。目前,國內生産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是廢棄動植物油脂,包括油脂工業産生的“下角油”和餐飲廢油即“地溝油”。
目前,石油短缺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瓶頸,而生物柴油是優質的石化柴油代用品,也是一種清潔能源。對生物柴油免徵消費稅,有利於促進新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緩解我國石油資源緊缺的壓力,保障能源安全,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據測算,對生物柴油免徵消費稅後,每噸生物柴油的生産成本將降低約900元,有利於增強生物柴油的市場競爭力,促進生物柴油行業的發展。同時,對有效防止“地溝油”回流餐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通知》規定的政策內容從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對於在《通知》下發前已繳納消費稅的生産企業,按照規定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