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通知
公佈一批國家重點公園和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出通知,公佈新批准的國家重點公園和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名單。
通知公佈,批准山西省太原市碑林公園、河南省鄭州市碧沙崗公園、河南省鄭州市人民公園、湖北省武漢市解放公園、福建省廈門市白鷺洲公園、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龍潭公園、陜西省寶雞市炎帝園為國家重點公園。批准江蘇省南京市高淳縣固城湖城市濕地公園、山東省昌邑市濰水風情濕地公園、福建省廈門市杏林灣濕地公園為國家城市濕地公園。
通知指出,希望被批准的國家重點公園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保護利用規劃,劃定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對其獨特的自然景觀或具有特殊歷史、文化價值的人文景觀制定有效的保護措施。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對國家重點公園進行檢查和跟蹤監督,切實做好國家重點公園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希望被批准的國家城市濕地公園堅持“重在保護、生態優先、合理利用、良性發展”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建立健全保護管理機構,按照《城市濕地公園規劃設計導則(試行)》編制保護規劃,劃定保護範圍,嚴格保護管理。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對本地區的國家城市濕地公園保護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監督,切實做好國家城市濕地公園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維護城市濕地生態系統的生態特性、基本功能和生態平衡,提高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濕地保護意識,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