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國銀監會召開2011年工作會議,全面總結2010年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劉明康做重要講話。
會議指出,2010年,面對複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針對銀行業潛在風險凸顯的嚴峻挑戰,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銀監會系統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會黨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銀行業各項指標處於歷史最好水平的難得機遇,注重把握主動權,加強前瞻介入監管,積極引領我國銀行業科學發展。目前,銀行業轉變發展方式已逐漸進入日程,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內生動力有所增強,全面風險管理水平明顯提高,重點領域風險得到及時預警和有效防控,穩健發展的良好態勢得以繼續保持。
——週密部署、反復協調,防控重大系統性和代償性風險取得新成效。地方融資平臺貸款規範清理和風險化解工作深入推進,平臺貸款相關風險得到有效遏制。“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貸款新規全面落實,從源頭上防範信貸資金被挪用風險,確保信貸資金進入實體經濟;堅持以房為限實施差別化房貸政策,房地産貸款風險防範成效明顯;堅持密切跟蹤經濟金融形勢,定期監測分析産業行業風險,督促銀行業準確進行貸款風險分類,果斷規範銀信合作,全面風險管控取得積極進展;加強與境外監管當局的協調,大力加強風險的防範與處置。
——科學規劃、紮實推進,服務實體經濟取得新突破。大力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科學制定信貸投放計劃,優化信貸結構,信貸投放平穩有序。加快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提前實現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全覆蓋。深入落實“六項機制”,研究差異化監管政策,督促加快專營機構建設,小企業貸款增量和增速明顯提升。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為應對自然災害及災後重建提供有效支持,積極引領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西部大開發,支持新疆、西藏等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重視加強對民生領域信貸支持方式的研究,引導加強對廉租房、公租房及棚戶區改造的支持,加大對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環節的支持。銀行業改革開放進一步深化,有序推進;與港澳臺地區銀行業合作進一步加強,特別是兩岸銀行業互設機構邁出重大步伐。
——系統評估、開拓創新,監管能力建設再上新臺階。監管法規工具不斷豐富完善,法規清理和法規制度後評估全面開展。緊密結合國情,積極推進實施國際新監管標準。引導銀行業注重內生積累、強調股東持續注資責任,優先補充核心資本。監管方式方法持續改進,銀行風險早期預警(REASS)和非現場監管系統進一步完善,現場檢查系統(EAST)得以推廣。國際監管合作中的參與引導能力繼續增強,深度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改革政策制定。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黨建和內部管理達到新水平。不斷完善黨建治理結構,全面加強黨建各項工作。開展“四比四創”、“黨旗飄揚在監管崗位上”等“創先爭優”活動,廣大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
會議認為,回顧和歸納近年來的工作經驗,主要是“四個堅持”:堅持科學審慎的監管理念;堅持守好風險底線,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堅持借鑒國際經驗,緊密結合國情,著力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堅持紮實的工作作風。
會議指出,面對複雜形勢和嚴峻挑戰,2011年銀行業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加快轉變發展方式,著力提高監管政策的前瞻性深入性有效性,著力增強改革發展的科學性持續性穩健性,著力布控防範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確保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促進實體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會議強調,2011年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嚴密防範四大風險(即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堅決守住風險底線。
會議指出,對平臺貸款,要嚴格控制增量風險,並按照既定部署加快存量分類處置。要落實貸款“三查”,加大對貸款風險分類準確性及其責任的督查。對房地産領域風險,要繼續實施差別化房貸政策。繼續認真清理規範銀信合作業務,要加強“防火墻”建設和並表管理,確保成本對稱,堅決禁止監管套利。規範開展信貸資産轉讓,嚴格遵守真實性、整體性和潔凈轉讓原則,防範“不當銷售”,確保信貸資産轉讓真正服務於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的真實需要。
會議強調,要抓住“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貸款新規不放鬆,及時系統總結推廣去年實施的經驗;抓貸款精細化管理,科學簽訂合同,強力推進中長期貸款合同整改工作。繼續狠抓案件和信息科技風險防控,明確案件防控責任,強化責任追究。要規範開展代理業務,繼續規範信用卡、理財等零售領域,加強存款人和金融消費者利益保護。
二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大力提升核心競爭力。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強化內部管控。合理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股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深化大型商業銀行和中小商業銀行改革,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競爭力。推動信貸科學合理投放,有效服務實體經濟。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覺將國家宏觀調控和産業結構調整政策納入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主動增強預見能力和應對水平。繼續探索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模式、加快建設進度,繼續大力提高金融服務薄弱鄉鎮的服務覆蓋面和滿足度。繼續優化小企業金融服務差別化監管政策,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合作水平,進一步激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前提下支持小企業的能力和積極性。加強對廉租房、公租房、棚戶區改造及災後重建等方面實施審慎和科學有效金融支持的研究。
三是科學完善工具方法,持續提高監管效能。抓好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重大部署的落實;抓好新監管標準的完善和實施,科學制定監管有效性建設中長期規劃,優化完善監管組織架構和運行機制;科學有序地抓好並表監管。
四是抓好黨建和內部管理,落實黨建治理結構責任,深入推進“創先爭優”活動,大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做好群工工作。
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主持會議,銀監會黨委成員、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出席會議。各銀監局負責人和銀監會機關處級以上幹部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