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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義:履行審計職責 為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做貢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18日   來源:審計署網站

緊緊圍繞主題主線 切實履行審計職責
為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在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審計署審計長 劉家義

(2011年1月18日)

同志們: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這幾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溫家寶總理重要講話和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回顧總結去年工作,研究分析新形勢新任務,安排部署“十二五”期間和今年的審計工作。

    國務院對這次會議十分重視。1月4日,溫家寶總理專門聽取了審計署的工作彙報,充分肯定了去年的審計工作,對我們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新的要求。總理指出,各級審計機關自覺地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認真履行職責,工作富有成效,發揮了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加強對中央宏觀經濟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促進了政令暢通,保障了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推動了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高度重視宏觀性、體制性和制度性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促進了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設。所有這些,都是審計機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總理説,對於審計機關和審計工作人員辛勤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績,黨和政府是充分肯定的;審計機關要善於秉要執本,積極開拓創新,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審計能力和水平。剛才,董大勝同志傳達了總理的指示,我們一定要深入學習領會,認真貫徹落實。下面,我講四個問題。

    一、2010年審計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為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2010年,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各級審計機關認真履行職責,紮實推進自身建設,各項工作有了新的發展和進步。較之往年,去年審計工作的大局意識進一步增強,整改公開力度明顯加大,制度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一)認真履行職責,審計工作的大局意識進一步增強。

    去年的審計工作更加自覺地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主動性、及時性和建設性進一步增強。全國共審計和調查15.7萬多個單位,通過上繳財政、減少財政撥款及歸還原渠道資金等促進增收節支2099億元,收回不合規土地8萬多畝,促進建立健全規章制度7070項,移送案件線索和事項3092件。

    1.為促進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不斷深化對重大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跟蹤審計和調查。各項審計都關注了中央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重點對汶川、玉樹、舟曲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京滬高速鐵路、西氣東輸二線、溪洛渡水電站、中央擴內需投資和機場等4.9萬多個政府投資項目、世博會、亞運會等重大事項和5家商業銀行新增貸款投向結構進行了跟蹤審計和調查。通過審計,核減工程投資和結算額517.7億元,挽回和避免損失212億元。

    2.著力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密切關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潛在風險。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和國內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狀況,重點關注了財政、金融、國有資産運營等方面的薄弱環節和潛在風險。通過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審計調查,揭示了債務形成時間較長、總體規模較大、蘊含潛在財政風險的情況,促使有關部門強化了管理和監督;通過對全國4462家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的審計和調查,促進上繳財政16.2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132億元。

    3.積極推進依法行政,逐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全國共審計領導幹部3.69萬名,其中省(市)部長23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10名。從審計情況看,大多數領導幹部能夠執行中央決策部署,認真履行職責,但也有個別領導幹部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不強,決策和管理不夠規範。審計共查出領導幹部對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249億元,82名被審計的領導幹部和465名相關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中辦、國辦下發了《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各級審計機關注重把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財政決算審計相結合,積極推進市縣黨政領導幹部同步審計,並在經濟責任審計信息系統建設方面作了嘗試,大大提高了審計效率。

    4.圍繞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加強重點民生工程和資金審計。各級審計機關普遍開展了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等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和調查,涉及專項資金總額7.4萬多億元,促進撥付和歸還資金等436億元。一些地方組成多部門參與的整改聯合工作組,跟進檢查民生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績效狀況,保證惠民政策落實到位。

    5.更加注重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強化資源環境審計。審計署下發了加強節能減排和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的意見,有的地方建立了資源環境審計聯動機制,重點對節能減排、退耕還林、天然林資源保護、土地和水污染防治等項目進行了審計和調查,如對20個省節能減排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調查,促使有關地方淘汰落後産能342.7萬噸,歸還或撥付節能減排專項資金12.26億元,制定和完善制度9項,有23名責任人員受到處理。

    6.加大對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問題的揭示和反映力度,促進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全國提交審計報告和信息16萬多篇,比上年增長4%;提出審計建議25萬多條,增長12%。特別是積極探索構建財政審計大格局,進一步增強了財政審計的時效性、宏觀性和建設性,審計署制定了關於加強財政審計和投資審計的意見,不少地方將政府性資産和政府性債務等納入預算執行審計範圍,把本級預算執行與市縣財政決算審計相結合,更加全面地掌握了財政運行的總體情況。

    7.堅持嚴肅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推動反腐倡廉建設。全國審計機關移送案件線索3092件。這些案件依然呈現“窩案”、“串案”的特點,大多發生在土地和採礦權出讓、工程招投標、銀行放貸、保險理賠、國有企業投資等環節,有的是濫用職權謀取私利,有的是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借道”第三方民營企業實施違法違紀行為,有的牽涉到洗錢套現、高利放貸、騙保騙貸等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犯罪花樣翻新、手法更為隱蔽,查處難度加大。

    8.著眼于服務“走出去”戰略,紮實推進中國審計走向世界。在強化對政府外債、境外企業和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監督的同時,完成了對聯合國14個單位的審計,推動聯合國加強了預決算管理。在第20屆世界審計組織大會上,中國審計署成為世界審計組織第一副主席,並獲得下屆大會承辦權。加強審計援外工作,已在國內培訓非洲、南太平洋地區最高審計機關審計長143人次,受援國佔非洲的90%、南太平洋地區的80%。

    (二)更加注重提高審計監督效果,督促整改和對外公開的力度明顯加大。

    去年,審計機關進一步加強了對整改的督促和跟蹤。從跟蹤情況看,一是有關部門和地方更加重視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4萬項,普遍將整改作為政府督查督辦事項,建立健全了整改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二是整改和問責的力度進一步加大。去年審計查出的應上繳財政資金已上繳1710億元,有2541人(次)受到處理。其中:11個省區補徵土地專項資金271.38億元;17個省區追繳非稅收入751.59億元。三是更加注重構建長效機制。有關部門和地方根據審計建議,建立健全規章制度7070項,比上年增長25%,有的還將整改納入了政務和績效考核。

    各級審計機關注重把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加大了審計結果公開力度,共發佈審計結果公告7664期,比上年增長85%;在依法公開審計計劃的同時,組織媒體對重大審計項目進行跟蹤報道,及時公開了審計過程和進展情況。

    (三)更加注重提高依法審計水平,審計制度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去年,國務院頒布了修訂後的審計法實施條例,中辦、國辦下發了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各級審計機關深入開展“制度完善年”和“作風改進年”活動,強化了各項基礎建設。制度建設方面,在認真學習、貫徹條例和兩辦規定的基礎上,審計署頒布了新的國家審計準則,各級審計機關清理和完善內部規章1500多項。幹部隊伍建設方面,建立健全了幹部管理、選拔任用和培訓等辦法,審計署組織培訓班60期、培訓8956人次,通過輪崗、挂職等途徑交流幹部69名;地方審計機關也加大了培訓、交流和輪崗力度。各級審計機關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在競爭上崗、增強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作風建設方面,開展學習型機關建設和創先爭優活動,推進建立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機制,切實做到“實”、“高”、“新”、“嚴”、“細”。審計署以向社會專業公司購買服務和勞務的方式,對機關後勤用工制度進行了社會化改革;不少地方審計機關推行了績效管理或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努力提高依法審計、依法管理水平。堅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加強調研和對下工作指導,如審計署班子成員在署黨組統一安排下,分別帶隊對18個駐地方特派辦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研;針對審計工作發展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集中提出20個問題,發出致全體審計人員的一封信,在全署掀起了一次“我為審計發展建言獻策”的高潮。

    過去的一年,審計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發展和成績,也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是:審計隊伍的素質、結構和能力與審計發展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審計規範化建設、文化建設、理論研究以及現代審計技術的推廣運用需要進一步深化;審計署在履行主管全國審計工作職責方面尚未完全到位。對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後的工作中,切實加以解決。

    二、深刻認識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審計工作面臨的形勢,進一步明確目標和任務

    “十二五”時期,我國發展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期,審計工作面臨著複雜形勢和艱巨任務。從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看,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改變,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將是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社會發展的一個基本特徵,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從反腐倡廉形勢看,這些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成效明顯,但形勢依然嚴峻,一些崗位腐敗案件多發,一些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突出,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屢禁不止。為此,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確立 “十二五”時期必須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明確提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主攻方向,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重要支撐,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重要著力點,把改革開放作為強大動力。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特別強調,要加強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的治理。所有這些,都與審計工作密切相關,是審計工作應盡之責,又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和廣大審計人員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認清審計工作面臨的形勢,深刻理解審計機關肩負的使命,準確把握機遇和挑戰,始終堅持“兩手抓”,為推動科學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十二五”期間審計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及政策措施層面分析問題、提出建議,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全力服務於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十二五”期間審計工作要努力實現四大目標,一是把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審計工作在服務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促進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設、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促進反腐倡廉建設方面邁上新臺階;二是審計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和信息化建設邁上新臺階,全面提升審計層次和高度;三是符合我國國情、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審計理論、審計文化、審計方法和審計模式的研究與建設邁上新臺階,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監督制度;四是審計人才和幹部隊伍建設邁上新臺階,全面提高審計能力和水平。

    “十二五”期間審計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繼續堅持以真實合規性審計為基礎,全面推進績效審計,積極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不斷增強主動性、宏觀性、建設性、開放性和科學性,重點完成好以下任務:一是加強對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促進中央重大經濟方針政策落實到位和目標實現;二是加強預算執行審計,促進法治政府、責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設;三是加強對重點民生工程和民生資金的審計,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四是加大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力度,推進責任制、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建設;五是加大對資源環境保護和治理情況的審計力度,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六是充分揭示和反映經濟社會運行中的突出問題、深層次矛盾和潛在風險,全力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七是加大對腐敗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的揭露和查處力度,促進反腐倡廉建設;八是加大從體制、機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層面發現和分析問題的力度,推進深化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設。

    三、切實履行審計職責,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發揮更大作用

    2011年是步入“十二五”發展新征程的開局之年,也是站在新十年的開端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邁進的關鍵一年。各級審計機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進一步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推動積極財政政策和穩健貨幣政策的貫徹實施,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這次會議提出了今年的審計項目計劃,大家要認真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地方審計機關在參加審計署統一組織和授權審計項目的同時,要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做出部署和安排。在今年的工作中,要突出以下幾個重點:

    (一)加強對宏觀經濟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今年宏觀經濟政策的基本取向是積極穩健、審慎靈活,國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加強財政、貨幣、投資、土地、貿易和産業政策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審計監督要適應這一要求,密切關注宏觀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揭示和反映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位。要關注財政支出結構和信貸資金投向,促進各級財政加大對“三農”、欠發達地區、民生和社會事業、結構調整的投入力度,促進信貸資金更多投向實體經濟,嚴格控制對“兩高一剩”行業的投資、貸款和政策優惠,推動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要關注稅費徵管情況,推動落實結構性減稅等政策,促進嚴格依法徵稅,做到應收盡收。要關注預算管理和預算執行情況,推動政府所有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制止揮霍公款、鋪張浪費等問題,促進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推動完善規範化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要關注預算執行效果,進一步推進績效審計,把財政資金投入與項目進展、事業發展以及政策目標實現統籌考慮,積極探索對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發表總體意見,促進提高預算分配和執行的公開透明度。要高度關注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和問題,關注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資産負債損益的真實性、經營管理的規範性和創新發展面臨的突出風險,防範金融風險向財政領域轉移。要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要求,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全面摸底審計,摸清規模和結構,反映問題和成因,分析風險和責任,為政府決策提供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各級審計機關要把這項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在人員、技術等方面全力保障,既要摸清已有債務底數,又要堅決防止有的地方借“十二五”開局盲目鋪攤子、上項目,形成新的浪費和風險。

    (二)加強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和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審計,促進結構調整和優化。當前的投資佈局、方向和規模,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未來的經濟結構、發展規模和發展水平,必須高度重視轉變和優化投資結構,努力提高政府投資的質量和效益。在審計工作中,要關注政府投資的規劃佈局和投向結構、分配依據和計劃下達、資金使用和建設管理、土地環保和投資效益,切實發揮政府投資對結構調整的引導作用。要加強對中央支持新疆和西藏發展投資、三峽和高速鐵路等關係國計民生重大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做好汶川、玉樹、舟曲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審計,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促進嚴格執行用地、節能、環保和安全等準入標準,推動及時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和堵塞漏洞,為“十二五”發展提供良好的建設投資環境。要把投資項目審計與行業性、區域性審計結合起來,全面推進對政府投資的績效審計,把檢查項目建設情況、建成後的運營狀況和實際效果相結合,把評價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結合,促進投資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推動投資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各地要選擇一批重點項目審計,項目名單報審計署掌握和了解。

    (三)強化對自主創新、資源和環境保護情況的審計監督,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進自主創新,深化産業結構調整,加強資源和環境保護工作,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環節。各項審計中,都要高度關注自主創新、資源和環境保護情況,關注財稅、金融政策對這些領域的扶持力度,關注重大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等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切實推動經濟發展轉入科技引領、創新驅動軌道。要強化對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情況的審計監督,推動深化企業改革、加強技術改造,促進企業增強活力、壯大實力、提高競爭力,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發揮更大作用。要加強對水、礦産、土地等資源以及重點流域、區域、行業環境保護情況的專項審計和調查,嚴肅揭露和查處違反土地、環境保護政策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揭示和反映水、大氣和固體廢物污染等涉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的問題,促進加強重點流域、區域和行業污染治理,切實增強經濟發展後勁。

    (四)加強對民生和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審計監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央提出,“十二五”時期開局之年,要以完善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創新社會管理為重點,在改善民生上扎紮實實辦幾件實事。審計工作要更加關注民生問題,關注嚴重影響和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防範在土地徵用、拆遷安置和企業改制等方面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結合民生領域改革和發展情況,進一步加強對“三農”、教育、衛生、文化、社會保障等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跟蹤檢查相關政策貫徹落實情況,著力揭示和反映落實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標未實現以及資金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惠民政策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特別是要高度關注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問題,監督檢查保障性住房資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況,推動完善土地、財稅、金融等房地産市場綜合調控體系。

    (五)全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促進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中央對領導幹部所負經濟責任有很多明確規定,強調要建立健全體現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要求的決策機制,建立健全暢通無阻、運轉協調、規範有效的民意反映機制,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和重大政策制定的評估機制,建立健全中央惠民政策落實保障機制、權力分解和實時監控機制,建立健全決策失誤糾錯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這既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必須關注的重點,也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標。各級審計機關要按照上述要求,認真落實兩辦規定,全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逐步建立和推行領導幹部任期內輪審制度。要不斷提高審計效能,把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專項資金等審計相結合,把任中與離任審計相結合,積極推進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幹部同步審計。要嚴格依法規範審計內容和審計評價,嚴禁超越職責和權限進行審計和評價,準確界定領導幹部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確保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可信、可靠、可用。要積極促進審計結果有效運用,並依法逐步向社會公開。地方審計機關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制定貫徹兩辦規定的具體措施,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機構、隊伍和制度等基礎建設,保障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深入開展。

    (六)加強涉外審計和審計國際交流,促進深化對外開放。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堅持出口和進口並重、“引進來”和“走出去”並重,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和對外投資方式。為此,在繼續做好聯合國審計委員會委員工作、加強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的同時,要加強對政府外債、境外投資、對外援助資金管理和績效情況的審計,促進規範管理、防範風險、提高外資利用和對外投資水平。繼續深化審計援外和國際交流工作,充分展示中國審計風貌,在世界審計舞臺上發揮推動和引領作用。

    四、探索把握規律,強化審計機關自身建設

    實現審計事業科學發展,必須把審計機關自身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溫家寶總理在聽取審計工作彙報時也特別強調,各級審計機關要進一步加強自身管理和隊伍建設,更加嚴格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不斷提高審計的公信力和執行力。我們要落實好總書記、總理指示,努力探索和把握工作規律,狠抓審計基礎建設,推動審計事業科學發展。

    (一)強化管理,在審計業務上提升水平。要把管理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做到審計目標更加明確、重點更加突出、方案更加具體、實施更加規範、成果更加實用、整改更加徹底,推動各項審計任務更好更深入地落實。

    一是加強計劃管理。制定審計計劃,要在“謀”字上下功夫,做到謀而後動。首先,要善於在大勢下謀,在全局中謀,能夠捕捉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找準關鍵環節,作為審計的主攻方向,切實做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其次,要統籌兼顧,根據不斷發展變化的形勢和任務的要求,適時確定、調整和下達審計計劃,切實增強計劃的靈活性和適應性。第三,要突出重點,在有限的人力財力物力下做出科學選擇,做到量力而行、盡力而為,有效調配和整合審計資源。第四,要加強計劃執行過程中的協調和指導,既要防止貪多求大、面面俱到,也要避免生搬硬套、無所作為,確保審計實施與審計方案的要求相吻合,取得更好的審計效果和效率。

    二是嚴格質量管理。加強質量管理,最根本的是要堅持依法審計,認真執行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等法律規範,不斷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做到審計程序合法,問題定性處理合法。要進一步強化質量意識和風險意識,明確各環節質量管理的分工和責任,做到各盡其能、各負其責、追究有源。要加強現場審計質量控制,嚴格落實審計組長和審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加強現場審計的實時動態監管,完善大項目統一管理方式。審計機關的領導同志要經常深入一線指導工作,及時溝通情況,督促加強現場管理。要全面推行審理制,細化審理操作規範,堅持審理程序與審理內容相結合、審理過程與審理結果相結合,做到各環節應該解決並可以解決的問題絕不留到下一環節。要建立健全審計質量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發現漏洞及時彌補,發現情況及時反映,確保審計結果百分之百準確,體現出水平、經得起檢驗。

    三是抓好成果管理。要在提高成果質量上狠下功夫,切實解決審計成果初級産品多、高端産品少,就事論事多、分析挖掘少,反映個性問題多、綜合共性情況少的“三多三少”問題。第一,內容要再貼近。要圍繞政府工作中心和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客觀準確地反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執行情況,反映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反映損害群眾利益和影響科學發展的問題,反映涉及體制機制的問題,增強審計成果的宏觀性、前瞻性、針對性和實效性。第二,質量要再提高。要加強深層次分析,不僅能把問題找準説透,還能深入剖析産生原因,提出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辦法。要把審計實施和政策研究、理論研究結合起來,從宏觀、全局的角度匯總近幾年來的審計情況、綜合各項目的審計成果,強化研究、形成觀點,多出精品和高端産品。要建立健全成果質量責任制,定期分析成果質量,及時點評通報。第三,時效要再增強。要搶前抓早、快速反應、便捷運轉,及時反映審計發現的重要問題,為有關方面提供第一手真實可靠的信息。

    (二)改進方式,在審計能力上尋求突破。提高審計能力,必須內外兼修、法技並重,在轉變思想觀念、運用先進手段、探索科學方法、改進業務指導方式等方面不斷取得進步,推動審計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和現代化。

    一是改進思維方式。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思維方式決定工作方式。面對新形勢和新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要培養戰略思維,努力從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高度謀劃審計工作,更好地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更加積極、主動和有效地發揮好“免疫系統”功能;要培養辯證思維,善於透過現象辨本質,透過微觀見宏觀,透過苗頭看趨勢,實事求是地做出分析和判斷;要培養開放思維,善於兼收並蓄、換位思考、博採眾長,充分借鑒各方面有益經驗,認真分析採納各方面合理意見,努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培養創新思維,善於總結經驗、探索規律和提煉新觀點,敢於突破舊意識的束縛和桎梏,想別人所未想,做前人所未做,在繼承中發展、鞏固中提高。

    二是改進審計組織方式。要進一步加強審計資源、審計內容和審計方式的整合,根據項目特點,積極探索和推廣多專業融合、多視角分析、多方式結合的審計組織方式。對常規審計項目,探索將專項審計、預算執行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等結合起來,避免多次進點、重復審計;對重特大投資或突發事項的審計,探索採取整合分工、上下聯動、重點攻關的方式,集中力量打“攻堅戰”。在整合審計資源的過程中,還要注意審計成果的運用和審計督促整改的效果,多考慮如何組織審計,才能使審計成果得到更好運用、使整改取得更好效果,更加注重在審計過程中及時指出問題,及時促進糾正問題,及時促進規範管理,努力收到“審計一項、規範一塊、促進一片”的實效,切實提高審計監督效能。

    三是改進審計技術方法。堅持用數字化帶動信息化,用信息化推動審計技術方法創新,增強在信息化環境下查錯糾弊、打擊犯罪、規範管理的能力。積極推進以在線審計、實時審計為特徵的聯網跟蹤審計,探索“總體分析、發現疑點、分散核實、系統研究”的數字化審計方式,利用各種數據進行分析研究和計算機倣真預測,揭示帶有苗頭性和傾向性的問題。進一步優化軟、硬環境,建立完備的數據庫和模擬審計實驗室,創造條件培養更多的信息化工作骨幹,認真總結和提煉數字化審計實踐中的案例、經驗和方法,加強前沿性課題研究,不斷取得新的研究成果和工作成果。

    四是改進對下指導方式。各級審計機關要在總結這些年對下指導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方式方法,在做好對審計工作方針、政策、思路和重點的總體規劃和指導的同時,強化對規範化和信息化建設、業務培訓和隊伍建設、科研和宣傳等方面的對口支持、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對口分類指導責任機制,增強對下指導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推動全國審計工作協調發展。

    (三)夯實根基,在隊伍建設上狠下功夫。開展以“審計大練兵、全面提素質”為主題的素質提升年活動,以治“庸懶散”、“嬌驕暮”為重點,著力提高審計隊伍的思想、政治、理論和業務素質,努力打造一支能夠適應新時代新要求的專業化審計隊伍。

    一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標準,著力解決好選人用人導向和公信度問題。要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品行為核心、作風為基礎、能力為重點、業績為導向的幹部培養選用機制,做到科學規範、好中選優。選用那些敢於負責、勇於擔當的幹部,幹事創業、勇於創新的幹部,踐行宗旨、腳踏實地的幹部,嚴於律己、群眾公認的幹部,充分調動廣大審計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大競爭和公開選拔幹部力度,加強輪崗和挂職交流,優化幹部隊伍的來源和經歷結構,培養“一專多能”的複合型人才。探索建立幹部退出機制,使不稱職、不勝任和不適宜本崗位的幹部及時得到調整。上級審計機關要積極協助地方黨委,加強下級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

    二是加強教育培訓和實踐鍛鍊,著力解決好幹部隊伍能力素質問題。要深入推進學習型審計機關建設,努力提高學習能力,進一步加強對政治理論、審計業務、法律、經濟和科學管理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堅持學習與實踐相結合,把實踐作為檢驗學習成果的第一跑道,不斷提高審計隊伍的實戰能力。要以創先爭優活動為抓手,充分發揮領軍人才、骨幹人才的引領和示範作用,儘快培養一批查核問題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計算機應用的強手和內部管理的行家裏手。要加強培訓資源和培訓成果的管理,增強培訓的針對性,突出時代性,體現實用性,注重運用多媒體網絡培訓、案例教學和模擬審計實驗室等,不斷優化培訓方式。要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審計理論研究的意見,加大審計理論研究的力度和深度,緊密結合國家“十二五”規劃和審計工作重點,拿出一批高水平的審計科研成果,為審計實踐服務。

    三是落實“實、高、新、嚴、細”的要求,著力解決好隊伍作風建設問題。要加強以“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為重點的審計文化建設,切實把“實”、“高”、“新”、“嚴”、“細”要求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形成向先進人物看齊、不看待遇看貢獻、不比職務比業務的良好風氣。要不斷增強黨員意識、公務員意識和審計人員意識,嚴格自律、自省、自警,牢記廉政建設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廉政紀律是絕不可觸摸的“高壓線”,堂堂正正、乾乾淨淨、老老實實地做人、做事,維護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要把治理“庸懶散”、“嬌驕暮”作為作風建設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懶增效率、以治散正風氣,以治嬌礪意志、以治驕育廣才、以治暮振精神,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紮實有效的工作作風,全心投入,盡職盡責,努力取得一流工作業績。

    (四)嚴格制度,在內部管理上有新作為。進一步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嚴格按制度辦事,逐步實現內部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公開化。

    一是切實加強預算和成本管理。要牢固樹立預算意識和勤儉節約意識,嚴格執行預算,杜絕鋪張浪費,重大開支堅持民主決策,提高透明度,切實做到賬目全、資産實、家底清、標準嚴、責任明。要進一步強化審計成本控制,堅持科學理財、規範理,努力做到申請計劃有概算、正式進點有預算、審計過程有核算、項目結束有決算、成果績效有評估,提高審計工作績效。各級審計機關要加強內部審計,上級審計機關要加大對下級審計機關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審計的力度。

    二是加大黨務政務公開力度。要認真落實中央要求,進一步完善黨務政務公開制度,在不涉及國家安全和機密的前提下,加大審計結果公開力度,推動公共資金的來源、分配、管理、使用、審計等情況都置於人民群眾和社會監督之下。各級審計機關要結合實際,把握好公開的範圍、流程、時間和內容,努力實現審計工作的全面和全方位公開。要注重分析網絡民意和輿情動態,加強審計宣傳工作和門戶網站建設,使網站在黨務政務公開中發揮積極作用。

    三是切實提高執行力。鍥而不捨地抓好各項任務措施和制度規範的推進實施,在提高執行力上見到實效。要健全報告機制,實行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專項信息實時反饋和日常工作定期報告制度,保證上情下情暢通。要健全督辦機制,專人督促和定期通報領導交辦事項、重要議定事項和審計項目計劃等落實情況,促進提高工作效率。要健全考核機制,堅持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定期與日常考核相結合、集體和個人考核相結合、當前業績與長遠發展相結合,並加強考核評議結果的運用,使考核更加科學、合理和管用。

    同志們,新起點賦予新的使命和任務,新征程承載新的發展和希望。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求真務實,團結奮進,為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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