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創建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的通知
衛辦婦社發〔20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有關精神,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內涵建設,我部決定從2011年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創建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現將《創建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指導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並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創建活動作為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規範社區衛生服務管理的重要抓手,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落實服務功能,提高服務績效,維護社區衛生服務公益性質。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成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工作方案、組織實施、督導檢查和考核評估等工作。
二、認真組織,務求實效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創建實施方案,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創建活動。要嚴格掌握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評估標準,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遴選優秀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作為示範單位,以典型引路,發揮服務示範、管理示範與發展示範作用,推動本地區社區衛生服務全面發展。
三、加強宣傳,做好動員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宣傳,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廣泛參與創建活動,調動社區醫務人員積極性,為創建活動建言獻策,形成比學趕幫、爭創示範的競爭氛圍。鼓勵社區居民參與創建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評選工作。
四、加強督導,推廣經驗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督導檢查,對創建過程中發現的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行為要進行通報批評,並取消申報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資格。創建結果要進行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鼓勵各地通過現場經驗交流會、工作研討會等形式,促進工作交流,相互學習,相互借鑒,及時推廣經驗。
附件:創建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指導方案.zip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