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保障能力,從2011年起,河北省決定實施住房保障三年安居工程,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為主的保障體系,對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建築面積5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應保盡保,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群體住房條件明顯改善。設區市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成片棚戶區(含城市、工礦、煤礦、林業、墾區棚戶區)基本完成改造任務。
未來三年,各市每年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套數將達到當地上年度城鎮家庭戶數的2%以上,其中設區市市區不低於2.5%、縣(市)城不低於1%。政府擁有産權的住房達到當年新增保障性住房的1/3以上。同時,集中建設向農民工出租的公共租賃住房、集體宿舍。首都周邊縣(市)將有計劃、高水準推進“人才家園”建設。
為確保住房保障三年安居工程任務圓滿完成,河北省要求各市要在今年一季度編制完成三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落實到項目中。要建立各負其責、協調聯動的推進機制,以加大土地和資金投入為重點,抓好土地政策落實,堅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與計劃、項目同步落實,確保不低於當年住宅建設用地的25%,需要新增用地指標的要足額供應;抓好資金政策落實,市(縣)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積極爭取中央投資補助,同時創新融資模式,大力引入社會資金;抓好稅費政策落實,確保減免到位,控制建設成本;抓好配建政策落實,嚴格執行配建比例,增加有效供應。
加快項目建設,重點是抓開工、保配套、保質量、保竣工。河北省要求要按照多層住宅一年、小高層一年半、高層兩年的工期,確保工程進度。要優化戶型設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使用功能,每市打造2至3個示範項目。(記者 馬朝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