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就我部2011年公務員招錄面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准考證號為序)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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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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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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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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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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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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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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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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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1107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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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 璟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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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45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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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楠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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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120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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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棟才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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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533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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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鴻儒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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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12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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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立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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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61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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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 斌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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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130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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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晶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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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620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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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凱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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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215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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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宇平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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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0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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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向欣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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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2307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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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 幹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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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0051525
|
許 果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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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3214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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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 麗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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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0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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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斐斐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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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3227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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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 亮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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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01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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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 冰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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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3228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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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鈞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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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017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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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麗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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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3254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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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揚帆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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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038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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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辰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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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3306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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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 嘉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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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04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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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輝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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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3306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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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勝兵
|
男
|
11917076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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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培培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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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3327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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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強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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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082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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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偉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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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3965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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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曉傑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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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0834208
|
高 升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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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4101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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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 濛
|
女
|
119171030923
|
王煜華
|
男
|
119142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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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捷
|
男
|
119171150607
|
康忠榮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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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424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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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強
|
男
|
119171251009
|
楊道明
|
男
|
11914241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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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富軍
|
男
|
1191714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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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明
|
男
|
1191424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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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飛鵬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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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145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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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苗苗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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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44014517
|
韓 健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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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1461526
|
李信恒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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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4401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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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榮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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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7146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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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宏柱
|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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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4401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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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職位最低分數線
用人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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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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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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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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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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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主任科員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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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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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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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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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處
主任科員以下
|
0401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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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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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與發展司
(研究室)
|
發展研究處
主任科員以下
|
0401003001
|
1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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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處
主任科員以下
|
04010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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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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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定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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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規範處
主任科員以下
|
0401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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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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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市場監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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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監管處
主科員以下
|
0401005001
|
109.40
|
建設諮詢監理處
主任科員以下
|
0401005002
|
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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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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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處
主任科員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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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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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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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建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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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鎮與村莊建設指導處主任科員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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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0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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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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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規劃處(綜合處)主任科員以下
|
0401007002
|
1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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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試確認
面試時間初步定於2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參加面試的考生,請於2月1日17:00前以電話方式向我部確認(電話:010-58934515)。
四、遞交材料
(一)參加面試考生,請於2月11日前將下列材料郵寄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機關人事處。
1、考生報名登記表,須貼本人近一年內一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複印件。
3、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
4、身份證複印件。
5、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為應屆畢業生的,需提供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複印件和學生證複印件。如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的可用就業推薦表替代,待面試時再提供報名推薦表。
考生身份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工作證複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戶口卡複印件。同意報考證明中需註明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考生身份為待業人員的,需提供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的待業證(須註明開具證明單位聯絡人及聯絡電話),以及戶口卡複印件。
考生身份為留學回國人員的,需提供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複印件。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複印件。
6、報考住房改革與發展司(研究室)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報名時所列曾發表或撰寫的文章。
(二)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收件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機關人事處;郵政編碼:100835。
請在信封上註明“公務員面試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
(三)面試時請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進行現場復核。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並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五、體檢、考察人選的確定
按照各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待面試全部結束後,通知有關考生進行體檢。考察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報考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二)面試確認後,因考生原因未參加面試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聯絡電話:010-58934515
聯絡人:施鵬 袁雷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