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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於印發《2011年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26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部直屬各單位,部機關各司局:

    《2011年衛生工作要點》已經衛生部部務會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一年一月三日

2011年衛生工作要點

    2011年衛生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健全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為重點,全面完成2009-2011年五項重點改革任務,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醫療衛生服務工作,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促進中醫藥發展,統籌推進各項衛生工作。

    衛生行政部門要緊密結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際和紀念建黨90週年,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切實加強行業指導,激勵調動廣大醫藥衛生工作者履職盡責創先進、立足崗位爭優秀的內在動力,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業務本領,加強行業作風建設。要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突出醫改重點任務,抓住關鍵環節,落實目標責任制,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為全面完成深化醫改近期五項重點任務、實現“十二五”良好開局提供政治動力和組織保證。

    一、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降低群眾用藥負擔

    鞏固和擴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到2011年底,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基本覆蓋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零差率銷售。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村衛生室和非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

    不斷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調整完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使用部分),更好地適應基層用藥需求,適時啟動制定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工作。建立健全國家基本藥物採購機制,規範採購配送工作,建立藥品價格信息庫。加強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開展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培訓。推動完善基本藥物報銷和醫療保障支付政策,落實基本藥物報銷比例高於非基本藥物的政策,推進同種藥品等額報銷工作。設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制度監測點,對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提高基本藥物監管能力,全面推行國家基本藥物質量新標準,對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電子監管,提升對基本藥物實現從生産、流通到使用全過程追溯的能力。

    二、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使人民群眾切實受惠

    確定一批見效快、易操作、經驗成熟的重點政策措施向全國推廣。按照“上下聯動、內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公立醫院改革原則,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便民惠民措施,讓人民群眾儘快享受到便利的醫療服務。加強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管理,優化公立醫院佈局結構,組織開展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試點。優先發展縣級醫院,選擇300個覆蓋縣域人口較多、基礎較好的縣醫院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完善有序規範就醫的引導政策,加快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引導三級醫院醫務人員到所在醫院有分工協作關係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開展執業活動。逐步實施首診在社區,建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大醫院雙向轉診制度。推行優質護理服務、預約診療、先診療後結算、志願者醫院服務、便民門診等便民惠民措施。繼續制定常見病、多發病臨床路徑,增加實施病種數量,擴大臨床路徑實施覆蓋面。積極探索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藥品、醫療器械集中招標採購,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嚴格有效控制門診、住院次均醫療費用增長,研究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技術勞務價值的長效機制。完善政策措施,適當提高醫務人員待遇水平,合理確定醫務人員工作負荷,改善執業環境,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擴大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和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考試試點範圍。

    積極探索重大體制機制改革試點。推動試點城市開展綜合改革,在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等難點方面進行探索。建立統一、協調、高效、權責一致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加強和改善對公立醫院的治理,落實公立醫院法人經營管理自主權,加強對公立醫院功能定位、發展規劃、投融資、財務的監管。研究建立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完善院長選拔任用、激勵約束措施,推進醫院管理隊伍建設,提高醫院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積極推廣公立醫院以支付制度改革為切入點解決以藥補醫的做法。完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滿足群眾的多層次需求。將實施便民惠民措施與推進綜合改革、探索解決體制機制問題相結合,使兩者相互支持、相互促進,形成持續內在動力,建立長效機制,使人民群眾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三、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障水平,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不斷完善新農合製度。穩定參合率,繼續保持在90%以上的較高水平。進一步提高籌資水平、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住院補償最高支付限額,穩步擴大門診統籌實施範圍,逐步將門診常見病、多發病及重性精神病門診費用納入統籌補償範圍。以省為單位全面推開提高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展大病救助保障病種範圍。健全管理經辦機構,提高管理和服務能力,全面實現參合人員在統籌區域內自主就醫和即時結算,推行農民健康“一卡通”工作。總結推廣商業保險機構經辦新農合業務工作,統籌基本醫療保障和醫療服務,穩妥推進統籌管理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試點。加大基金監管力度,健全監督制約機制,規範基金管理使用,合理控制基金結余,保障基金安全。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推行支付方式改革。

    繼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和規範化管理,落實補償政策,推進綜合配套改革。完善人事分配製度,建立考核和激勵機制,轉變運行機制,提高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新增衛生資源向基層和公共衛生機構傾斜。強化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研究提高基層人才待遇的突破性辦法,啟動實施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規劃。推進家庭責任醫生團隊服務模式,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核。推動鄉村醫生補助政策的落實。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大力推進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鞏固東西部醫院省際對口支援工作,推動縣醫院與城市三級醫院開展遠程醫療。建立重點聯絡縣醫院工作機制,加強縣醫院服務能力建設,為縣醫院培養一批縣域名醫,建設一批重點專科。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學服務能力建設,選派藥師定點幫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積極推進縣鄉聯動、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促進縣域內醫療服務體系發展。推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開展創建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活動。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紮實做好衛生應急、重大疾病防控和婦幼衛生工作

    全面完成國家基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快實施國家基本、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研究擴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和覆蓋面,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人均經費標準。制定並落實公共衛生服務規範,完善工作機制,嚴格項目、資金管理。加大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力度,建立信息報告及發佈制度,開展項目評估,加強督導、考核,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加強衛生應急能力建設。強化市、縣衛生部門和疾控、衛生監督機構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急管理能力建設,推進衛生應急示範區建設,加強衛生應急規範化管理。完善信息報送、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制度,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預警工作。建立健全網絡實驗室運行機制,強化衛生應急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啟動全國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工作,加強國家鼠疫演練基地和菌種保藏中心建設,健全衛生應急物資儲備、調撥機制,加強衛生應急隊伍建設,改善隊伍裝備與保障條件,加大培訓演練力度,提高現場處置能力。加強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積極開展重大災害事故緊急醫學救援,做好重大活動衛生保障工作。

    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鼠疫、霍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突發急性傳染病的發生蔓延,加大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控力度,及時有效處置傳染病暴發疫情。進一步落實艾滋病、性病和丙型肝炎綜合防治措施,穩步推行結核病防治“三位一體”的新型服務模式。保持我國無脊灰狀態,繼續做好國家免疫規劃常規免疫和消除麻疹工作,加強疫苗管理,開展全國性專項聯合督導檢查。繼續實施以控制傳染源為主的血防綜合治理項目和全國消除瘧疾行動計劃。鞏固地方病防治成果,推進消除麻風病危害和重點地方病危害的進程。全面加強慢性病預防控制工作。加快推進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健全全國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網絡,提高患者管理率和治療率。實施“全國兒童口腔疾病綜合干預行動計劃”,推廣口腔疾病預防適宜技術。

    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推動機構編制標準和管理規定的頒布實施。全面推進績效考核,建立疾病預防控制醫師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建設,提高基層防控能力。紮實推進“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和以改水改廁為重點的農村環境整治活動,進一步做好衛生城市和健康城市創建工作,深入開展愛國衛生工作。

    加強婦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貫徹落實《母嬰保健法》,制定完善配套規章和技術規範。貫徹《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制定實施方案。開展縣級婦幼衛生工作績效考核。制定婦幼保健機構建設標準,修訂機構評審辦法。繼續做好“降消”等項目。加強愛嬰醫院管理,開展愛嬰醫院復核。倡導促進自然分娩和母乳喂養,降低剖宮産率。通過加強婚前孕前檢查、孕期保健、産前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努力減少新生兒出生缺陷。加強對婦女常見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開展兒童營養與健康監測試點。探索建立全國居民健康素養監測體系。加大衛生系統、學校控煙力度,推動全國控煙工作。

    五、強化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加大衛生監督力度

    強化食品安全管理。開展《食品安全法》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落實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任務,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繼續打擊使用列入“黑名單”物質和其他化學原料生産加工食品行為。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信息公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信息公佈制度。繼續清理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地方監測方案,開展風險評估,及時發佈預警公告,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組織機構建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制度,著力加強事故報告和通報機制,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餐飲食品安全監管。

    加大職業病防治工作力度。認真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及《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制定完善配套規章和標準。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以及職業病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能力建設,依法做好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相關活動的監管,規範服務行為。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專項調查,實施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繼續推進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

    加強衛生監督工作。繼續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啟動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推行衛生監督機構績效考核,全面落實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執法行為,探索推行等級衛生監督員管理制度。加強以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為重點的放射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切實提高放射診療許可率和防護水平。在全國開展城鄉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風險因素抽樣調查和監測。推進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繼續實施消毒産品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産品的專項監督抽檢。促進環境污染健康危害評價與環境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有效銜接。推動農村等薄弱地區學校衛生監督工作,加強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加大打擊無證行醫和非法採供血工作力度。探索將食品安全、職業病防治和飲用水衛生安全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六、加強醫療服務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推進國家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中心、重點臨床專業國家級醫療質量與控制中心建設。繼續推進同級醫療機構輔助檢查結果互認工作,加強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確定並實施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和重點培育專科建設項目,提高我國專科醫療服務能力。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研究建立臨床藥師準入制度,推進臨床合理用藥。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管理。加強院前急救建設和規範化管理,提高急救急診服務能力。規範臨床檢驗工作,加大醫院感染管理力度,保障醫療安全。加強護士隊伍建設。建立無償獻血長效機制,健全採供血服務網絡,加強採供血機構服務能力建設,繼續推進血站血液篩查核酸檢測工作,建立臨床用血考核評價體系,保證血液質量安全和臨床用血需要。進一步推動醫療康復、防盲治盲和戒毒醫療管理工作。嚴格醫療廣告的審批和監管。

    強化醫療服務監管。加強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和醫院運行監管,完善監管制度,加大醫師定期考核力度。啟動醫院評審評價工作,繼續開展“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和大型醫院巡查。繼續加強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深入推進大型醫用設備集中採購工作。開展以改善醫療服務為重點的優質醫院創建活動,實施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和告誡談話制度,不斷改進醫療服務。推進“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嚴厲打擊“醫鬧”行為,健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加強人體器官移植監管,進一步推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

    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紮實開展“服務好、質量好、醫德好、群眾滿意”活動,以人民群眾滿意為目標,著力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優化服務環境,規範服務行為,改進醫德醫風。

    七、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加強藥品監管工作。加大藥品、醫療器械生産經營環節監管力度,加強各地電子監管能力建設。加強藥物不良反應報告與監測,定期分析評估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控制藥品安全風險。開展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評價試點工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主導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紮實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治理利用互聯網發佈虛假藥品信息和違法銷售藥品、違法藥品廣告等行為。做好新版《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醫療器械生産質量管理規則》的實施以及宣傳、培訓工作。加強血液製品、中藥注射劑等高風險藥品的監管。

    加強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落實責任,完善審評審批制度和機制,提高審評審批質量、效率和透明度。加大原料技術要求、檢測方法和技術規範的修訂力度。嚴格實施保健食品良好生産規範,組織開展打擊保健食品、化粧品違法添加專項整治和檢查,探索建立産品淘汰退出機制,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粧品安全風險監測。

    推動各項法規制度建設。推進《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修訂,制定《藥品標準管理辦法》及化粧品各類管理辦法等文件。編制《食品藥品監管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加大各級監管人員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完善執業藥師制度,推動零售藥店執業藥師配備工作,加強執業藥師隊伍建設。

    八、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不斷提高中醫藥服務水平

    積極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細化實化中醫藥事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以縣級中醫醫院達標建設和擴大城鄉基層中醫藥服務覆蓋面為重點,加強中醫服務體系建設及能力建設。繼續推進“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動區域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體系建設。繼續做好民族醫藥工作。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和技術骨幹培養,繼續開展鄉村醫生中醫專業學歷教育和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培訓,實施基層老中醫藥專家臨床經驗繼承項目,探索建立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推進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加快推進公立中醫醫院改革,繼續推廣中醫臨床路徑,開展付費改革試點。加強對中藥基本藥物臨床應用的指導。研究制定鼓勵提供和使用中醫藥服務的優惠政策。加快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有關中醫藥任務。

    提高中醫藥重大疾病和應急救治防治能力。推動中醫藥防治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工作,加快推進中醫醫療機構應急救治能力建設和中醫藥防治新發突發傳染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中醫優勢病種臨床協作中心建設,提高中醫藥應急救治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加強中醫藥繼承創新科技體系建設,加快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推進中藥資源普查,實施現代中藥高技術産業發展專項。深入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文化科普宣傳周”活動,進一步推動中醫藥科普宣傳。加快《中醫藥法》立法進程,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工作。深化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快中醫藥文化走向世界進程,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

    九、加大衛生人才培養力度,推動衛生科技創新與發展

    加強衛生人才培養。貫徹落實《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推動全科醫生培養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開展縣級醫院骨幹醫師培訓項目,繼續開展和適當擴大專科醫師準入試點。擴大實施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項目,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開展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訓藥師工作。加強繼續醫學教育,加大公共衛生和臨床藥學人才培養力度。開展西部衛生管理幹部和大型醫院領導幹部的培訓。加強醫學教育宏觀協調和管理,推進高校醫學院共建工作。

    推進衛生科技事業發展。紮實推進“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重大新藥創制”兩個科技重大專項及公益性行業專項等科技計劃項目的組織實施。優化衛生科技支撐體系,整合優勢科技資源,創建新型國家醫學科技創新體系。加強重點實驗室等科研基地建設,強化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推廣適宜衛生技術,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生物醫藥産業發展。進一步加強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知識産權管理和科研誠信等醫學科技制度建設。

    十、統籌推進各項衛生工作

    深入開展衛生政策研究與衛生立法工作。對影響我國居民健康的重大問題和深化醫改中亟待解決的深層次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積極做好深化醫改監測、督導和相關評估工作。加強衛生立法工作,推動《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法》、《精神衛生法》、《職業病防治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條例》及傳染病防治等法律法規的起草和修訂工作。貫徹實施《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加強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衛生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開展“五五”普法總結表彰,啟動“六五”普法工作。

    實施醫藥衛生發展戰略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衛生事業“十二五”規劃綱要,制定落實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應急、疾控、婦幼衛生、信息化、科技等專項規劃。加快災區衛生系統恢復重建工作,積極做好衛生援藏及對口援疆、對口援青工作。

    加快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制定衛生信息化建設指導意見,編制出臺相關標準和規範。按照衛生信息化建設總體框架,以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和遠程醫療為切入點,建設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衛生信息系統。啟動建設國家級衛生管理信息平臺。完善新農合、衛生應急指揮與決策、重大疾病、婦幼衛生、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醫院、血液安全、衛生監督、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醫學教育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中央支持地方衛生信息化建設項目,開展區域信息化建設試點。

    積極開展國際及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發揮衛生優勢,服務國家外交。緊密圍繞深化醫改、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防控重大疾病,廣泛開展合作,協調世界衛生組織對我國衛生改革開展中期評估。主動開展全球衛生外交,深化多雙邊和區域務實合作,開創援外醫療新局面。密切與港澳地區的衛生交流合作,落實對臺醫藥衛生合作等協議。

    協調有序推進各項工作。認真貫徹2010年中央保健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幹部保健工作,提高醫療保健服務水平,做好大型會議、活動醫療保障等工作。做好為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充分發揮老同志在衛生改革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推進衛生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和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整合衛生新聞宣傳資源,加強衛生政策、工作成就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做好衛生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的輿論引導與風險溝通,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與社會氛圍。推進衛生系統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加大衛生信訪積案難案化解力度。加強中央補助地方衛生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深化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工作,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業不正之風。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也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三年重點任務的關鍵之年。時間緊迫、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統籌協調,週密組織,振奮精神,攻堅克難,確保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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