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該局已完成省本級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確保在2011年春節前將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截至目前,已調整省本級企業退休(職)人員6.8萬人待遇,月增加基本養老金共1414萬元,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206元。
按照《省政府關於2011年調整海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從201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4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4元。按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的連續工齡)每人每月補助2元。
在上述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人員進行特殊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已退休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80元,企業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上述特殊調整退休人員如身份重復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增加養老金。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已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